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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来源:深交所 2024-07-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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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对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4〕554 号

关于对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

东。

经查明,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能源集团”)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3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7 日,美锦能源集团因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触发违约条款,所持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美锦能源”)股份被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强制平仓,累计减持 1,215.36 万股,占美锦能源

总股本的 0.28%,涉及交易金额 8,108.2 万元。

美锦能源集团未在上述减持行为发生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及

时披露减持计划,

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3.4.1 条第一款、第 3.4.13 条第一款和本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

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第 13.2.3 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

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处

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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