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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常亮的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 2024-07-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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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对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常亮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常亮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13 号

常亮:

2024 年 1 月 3 日,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披露《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

实施完毕暨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你作为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承诺计划自 2024 年 1 月 3 日起 6 个月内增

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 30 万股。截至 2024 年 7 月 2

日增持计划期限届满,你在承诺期限内增持公司股份数量

2.8 万股,未能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前述增持计划。

你作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4.2.2 条、第 8.6.1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 7.4.1 条的规定。

1

我部希望你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

提醒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法律、

法规、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

严格履行作出的各项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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