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监管动态 - 正文

关于对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 2024-07-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对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11 号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责任人: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吴建国、李霞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4〕

181 号)及你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晚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显示,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晚

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中关于主要销售客户情况的内容

有误。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和第 5.1.1 条的规定。

你公司董事会秘书吴建国、财务总监李霞未能勤勉尽责,

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和第 5.1.2 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负有

主要责任。

1

请你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

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

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7 月 19 日

2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土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