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 ST京时及相关责任人或被处罚款合计135万元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侠名 2024-07-04 14:49: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资料显示,ST京时主营业务为逆变焊机、大型焊接成套设备、专用焊机及数控切割机的开发、生产与销售。

(原标题: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 ST京时及相关责任人或被处罚款合计135万元)

中国网财经7月4日讯 7月3日,ST京时(430003)公告称,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其处60万元罚款,对其他三名相关人员处20万元至30万元数额不等的罚款。

公告显示,2023年4月28日,ST京时发布《股票因未按期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强制停牌公告》,称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起停牌。

2023年6月30日,ST京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其中审计机构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ST京时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

北京证监局认为,ST京时未在2022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中所述“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彭伟民、时任副董事长兼财务负责人王小兰、时任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戚濛青,未勤勉尽责,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ST京时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彭伟民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王小兰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的罚款;对戚濛青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ST京时对此表示,该处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会对财务方面产生负面影响。

资料显示,ST京时主营业务为逆变焊机、大型焊接成套设备、专用焊机及数控切割机的开发、生产与销售。

《电鳗快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