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监管动态 - 正文

关于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来源:上交所 2024-06-26 16:55:5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115 号

────────────────────────

关于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

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当事人: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退市园城,A

股证券代码:600766;

牟赛英,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潘海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张 鑫,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1-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经查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退市园城或

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

规行为。

(一)公司 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披露 2023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预计公司 2023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

归母净利润)为 320 万元至 45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 320 万

元至 450 万元,2023 年期末净资产 8,430 万元至 9,130 万元。公

司预计 2023 年度归母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度

实现归母净利润-387.52 万元,实现扣非后净利润-413.39 万元,

2023 年度末净资产为 6,517.69 万元。

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

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业绩进

行客观、谨慎的估计,确保预告业绩的准确性。公司 2023 年年

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实际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与预告

金额相比发生盈亏方向变化,实际净资产与预告金额差异幅度较

大,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

(二)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2024 年 6 月 1 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提示

-2-

,由于公司 2023 年三季度对酒水贸易业务收入、利润进

性公告》

行确认,与公司 2023 年年报确认方法不一致,需对酒水贸易业

务进行调整,并对相关财务数据造成影响。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

公司 2023 年三季报调减营业收入 16,649,455.74 元、调减归母净

利润 8,440,072.02 元、调减扣非后净利润 8,323,225.66 元。

(三)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

提交拟公告文本,称经与年审机构预沟通,基于审慎性原则,对

前期业绩预告进行更正,对于公司酒水饮料业务产生的利润总额

868.39 万元不再确认,但未说明原因。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实

际业绩较预告业绩由盈转亏。对此,年审机构提供了情况说明,

涉及对公司酒水饮料业务收入确认合规性等事项的疑虑以及由

此可能对审计报告类型产生的重大影响。上述事项直接关系到投

资者对公司股票上市地位前景的判断,属于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

经监管督促后,公司拒不披露上述重大事项,未及时向投资者提

示公司股票可能触及终止上市情形的重大风险。

二、责任认定和处分决定

(一)责任认定

综上,公司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实际归母净利润、扣非后

净利润与预告金额相比发生盈亏方向变化,实际净资产与预告金

额差异幅度较大,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披露

年报相关重大风险事项,严重影响投资者知情权。公司上述行为

-3-

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

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 2.1.4 条、第 2.1.5 条、第 2.1.7

条、第 5.1.4 条、第 5.1.5 条、第 5.1.10 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牟赛英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

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财务总监潘海华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具体负

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张鑫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具体负责人,

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

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 4.3.1 条、第 4.3.5 条、第 4.4.2 条、

第 5.1.10 条等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

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对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回复无异议。

(二)纪律处分决定

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3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0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纪律处

分决定:

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牟赛英、时任财

务总监潘海华、时任董事会秘书张鑫予以公开谴责。因公司时任

总经理的违规事实尚在进一步核查中,对其违规行为将另行处理。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山东省地方金

-4-

融管理局,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公开谴责的当事人如对上

述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于 15 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

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6 月 24 日

-5-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退市园城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