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监管动态 - 正文

关于对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 2024-06-2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对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18 号

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作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

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因强制平仓于 2024 年 2 月 2 日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保龄宝股份 384,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

成交金额 235.94 万元。你公司未在减持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

披露减持计划。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3.4.1 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请你公

司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

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6 月 21 日

2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保龄宝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