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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宋春静的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 2024-05-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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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对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宋春静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宋春静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00 号

宋春静:

根据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华谊

嘉信整合营销股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福石控

股”)2024 年 4 月 24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你

作为福石控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 2013 年 6 月 27 日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对福石控股的持股比例从 19.54%变动至

7.96%。其中,2013 年 6 月 27 日至 2013 年 9 月 5 日,你通

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福石控股 5.79%的股份。你在持有福石

控股股份比例变动达 5%时,未按规定停止交易并履行相应权

益变动披露义务。此后,2013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因福石控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破产重整、实施股

权激励等事项,你对福石控股的持股比例累计被动稀释

1

5.79%,前述事项导致你持有福石控股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达

11.58%。

你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3.10 条的规定。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

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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