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监管动态 - 正文

关于对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 2024-05-2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对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92 号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吴楠、胡东杰:

你公司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修正公告披

露不及时

2024 年 1 月 30 日,你公司披露《2023 年度业绩预告》

预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

下简称“净利润”

)3,300 万元至 4,300 万元,实现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960 万元至

1,430 万元。4 月 19 日,你公司披露《2023 年度业绩预告修

正公告》

,修正后的净利润为-2,950 万元至-2,300 万元,修

正后的扣非净利润为-5,450 万元至-4,800 万元。

4 月 25 日,

你公司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

为-2,789.40 万元,

扣非净利润为-5,172.23 万元。

公司《2023

1

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与 2023 年

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差异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且未及时进行修正。

二、政府补助披露不及时

你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收到单笔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339.28 万元,占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的 15.54%。你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直至 2024 年 1 月 26 日才对上述事项予以披露。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6.2.1 条、

第 8.6.4 条的规定。

你公司财务总监胡东杰、董事会秘书吴楠未能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

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的规定,分别对上述第一项、

第二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

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2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5 月 24 日

3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道氏技术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