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监函〔2024〕0119 号 关于对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控股股东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当事人: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25 号)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2022 年 3 月 29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9 日期间,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科技)所持有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股份因强制执行、强制平仓、司法拍卖等原因被陆续处置。其中,当代科技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披露减持股份计划,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0.64%人福医药股份,但在 2023 年 5 月 22 日开始通过集中竞价减持。 当代科技作为人福医药持股 5%以上股东,通过集中竞价实施减持,未在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 1第八条第一款,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 1.4 条、第 3.4.1 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2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务必高度重视相关违规事项,建立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专项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主体股票交易的报告、申报和监督程序,提醒其严格遵守持股变动相关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及所作出的公开承诺,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