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杭州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杭州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83 号杭州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明,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发展”)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未进行现金分红。你公司是信息发展控股股东交信北斗(嘉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你公司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敦信华盈 2号、敦信 6 号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12 月 4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信息发展股份 30,800 股、57,500 股,合计减持金额为 154.98 万元。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2.3.1 条的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请你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 1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5 月 15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