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79 号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清清: 2024 年 5 月 10 日,你公司披露《更正公告》,公告显示,你公司在《2023 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的第十一项“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的公司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合计金额有误。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第 1.4 条和第 5.1.1 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于清清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第 1.4 条和第 4.2.2 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请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 1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5 月 10 日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