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监管动态 - 正文

关于对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来源:上交所 2024-04-24 18:05:2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对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监函〔2024〕0095 号

关于对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A 股证券简称:福蓉科技,A 股证券代

码:603327;

黄 卫,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2024 年 2 月 29 日收盘后,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在上证 e 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称,“公司供货的

三星 S24 系列手机、谷歌 Pixel8 系列手机等产品都具有 AI 功

能。……未来,随着 AI 技术不断应用,公司供货的具有 AI 功能的

产品将越来越多。”3 月 1 日,有媒体将公司列为“AI 手机”等 AI

相关的概念股。经监管督促,公司于 3 月 5 日公告说明“公司主要

为……谷歌 Pixel8 和三星 S24 手机提供铝制中框结构件材料,与 AI

功能直接相关的芯片无关”,于 3 月 7 日公告进一步说明“公司产

品不具有 AI 功能”。公司股价在 3 月 1 日至 6 日,连续 4 个交易日

收盘涨停。

在 AI 相关概念处于市场高度关注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在 e 互动

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应当审慎、客观,确保发布信息真实、准确、完

1

整,并充分提示风险,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公司在上证 e 互动

平台发布与 AI 相关信息,未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说明公司产品与 AI

功能无关,发布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

)第 1.4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7.1.1 条、第 7.5.3 条、第 7.5.4 条等有

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黄卫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

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

市规则》第 4.3.1 条、第 4.3.5 条、第 4.4.2 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2 条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

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黄卫予以监管警

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

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采取有

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

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

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你

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 1 个月内,向本所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

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

2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监高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

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3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福蓉科技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