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康股份: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公告)
华康股份公告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华康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及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负责华康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从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治理及制度建设、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等方面对华康股份进行了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经核查,华康股份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应该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事项。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