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东海部分投资者获得公司186.62万元赔偿款 其他“踩雷”股民仍可依法索赔)
日前,大东海(由A股退至新三板简称为东海A5,原代码000613)发布《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称公司近日已完成对14起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50%款项的支付工作,共计186.62万元,公司已相应计提2023年预计负债,影响年度利润总额减少373.23元。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另据大东海近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最近累计新增的诉讼事项进行了统计,1月31日至3月12日,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事项共40起,新增诉讼涉案金额约466万元,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公司遭投资者索赔,源于因财务造假等信披违规行为而被证监会处罚。2023年1月18日,大东海公告称收到海南证监局行政处罚,公司被认定存在三方面违法事实:一、2021年,虚构酒店客户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432.6万元、虚增利润395.87万元;二、2021年,虚构月饼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83.94万元、虚增营业成本42.06万元、虚增利润41.88万元;三、2021年,虚构别墅包房合同金额,虚增营业收入28.3万元,虚增利润28.3万元。上述行为导致2021年中报、2021年三季报和2021年年报业绩预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被海南证监局给予警告,并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福建证威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根据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有权要求公司赔偿。凡于2021年8月23日至2022年4月25日之间买入大东海股票,且在2022年4月26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报名登记。
谢保平律师进一步表示,大东海虽然在2022年6月29日被深交所摘牌退市,但投资者索赔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此前,海南省高院已作出终审判决,投资者获得胜诉,公司需赔偿投资者损失。目前,该索赔案尚在诉讼时效内,建议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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