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七峰山为关联方借款提供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挖贝网3月21日,七峰山(873672)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山西证券近日发布风险事项情况如下:
为关联方借款提供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峰山存在对关联公司山西老来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来福”)与交通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合同编号:Z2208LN15616408)贷款事宜向交通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七峰山与交通银行于2023年8月3日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230728GR1412072),未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挂牌公司担保审议程序及及时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构成违规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邓榆生、邓昕,双方为父女关系,老来福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邓超,邓榆生与邓超为父子关系,邓昕与邓超为姐弟关系,老来福为公司关联方。
上述违规担保情况,反映公司内控存在缺陷,亟待整改,对此公司将积极整改,进一步强化有关内控制度的执行,防范上述行为再次发生。
该借款由老来福的自有房产作为抵押,由于老来福自有房产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故由七峰山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老来福名下的房产预计近期能办理下产权证,届时用该房产做抵押担保,七峰山可撤出担保。并且公司担保已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措施。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前述公司治理违规情形,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风险。此外,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相关内部控制未能得到执行,将会给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已根据《公司章程》、《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2号——提供担保》等的相关规定及时补充履行对外担保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虽然该项担保对应借款由借款方提供财产抵押,公司担保已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公司实际履约担保义务的可能性很小,但如将来因被担保人未能按时偿还主债务而使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并代偿相关债务,将会形成公司对被担保人的债权从而引发资金占用,并将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53,180.0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1.04%。
挖贝网资料显示,七峰山业务立足于特种养殖,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小羊驼、羊驼副产品及抗体研究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