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28 号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你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和2023年8月收到两笔政府补助合计1,000万元,原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经核查发现因用于购建设备更正为与资产相关,对2023年半年度、三季度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分别调减2023年半年度和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44.49 万元和822.90万元,变动幅度分别为13.97%和21.01%。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5.1.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1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3 月 14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