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20 号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你公司 2024 年 2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涉及〔2023〕藏 01 民初 25 号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显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通过电子平台向你公司发送了 《民事裁定书》〔2023〕藏民终 51 号,但你公司迟至 2024 年 2 月 3 日才对外披露。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7.4.4 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2 月 7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