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途虎起诉京东养车索赔500万,“震虎价”涉不正当竞争?

来源:中访网 2024-01-29 10:16: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值得注意的是,途虎养车在起诉书中指出,京东养车的“震虎价”商品价格事实上并未低于原告相同商品的价格,对其商品的价格作出了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了消费者。

(原标题:途虎起诉京东养车索赔500万,“震虎价”涉不正当竞争?)


前有盒马“移山价”,后有京东养车“震虎价”,从2023年开始,国内零售电商的商战变得越来越朴实无华,低价成为了各大平台公认的王道。消费者是薅到了羊毛,可被“蹭”热度的一方就不乐意了。

据多家媒体报道,1月24日,途虎养车以“震虎价”涉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京东养车及其相关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500万元。新浪科技披露的起诉书显示,该案件原告为上海阑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途虎养车经营主体,被告包括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汽广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告一系微信公众号“京东汽车”、微博“京东汽车”、微信视频号“京东汽车”的运营方;被告二系抖音“京东汽车官方旗舰店”的运营方;被告三系“京东养车”App的运营方。

途虎养车方面认为,京东养车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京东养车App对途虎养车的养车服务价格进行虚假性的描述,带有明显的贬损意味,且传播范围甚广,属于商业诋毁行为。要求京东养车停止商业诋毁行为以及虚假宣传行为,删除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京东养车App的相关内容,并且赔偿途虎养车经济损失50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2023年9月中旬,途虎养车在港交所启动新股认购,本是人逢喜事精神爽,没想到却被当天上架的京东养车“震虎价”打了个措手不及。不仅如此,在2023年9月26日途虎港交所上市当天,京东副总裁、京东零售汽车事业部总裁缪钦竟然发朋友圈“公开宣战”,该条朋友圈内容除了恭喜友商上市成功,更宣布京东养车的“震虎价”再升级,所有的“震虎价”商产品较友商低5%。

值得注意的是,途虎养车在起诉书中指出,京东养车的“震虎价”商品价格事实上并未低于原告相同商品的价格,对其商品的价格作出了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了消费者。

不过,在该起诉讼事件发酵后,京东养车方面丝毫没有“认输”的意思。其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震虎价”将再升级,联合品牌商家再加码补贴5亿元。京东养车要做的,就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为何京东养车有如此大的口气?因为在不正当竞争诉讼方面,京东的经验比起途虎要多上不少。企查查信息显示,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共涉及5起案由为不正当竞争的司法案件,均为一审被告身份,原告包括国家开放大学、完美(中国)有限公司,但京东在这5起案件中均“全身而退”,要么原告撤诉,要么被判定不承担责任。而途虎的经营主体上海阑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涉及2起案由为不正当竞争的司法案件,一起为原告,一起为被告,但两起案件目前都处于民事一审阶段,尚无公开的判决结果。

不正当竞争应该如何认定?赔偿金额的标准又是怎样呢?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车云霞律师指出:

不正当竞争的认定需综合以下四个标准。首先,行为实施主体是经营者,即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其次,行为目的是获取竞争利益,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旨在获得能够提升自身竞争能力的诸种条件。再次,竞争手段违反了法律。最后,损害其他合法经营者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

法律禁止违反商业道德、商业惯例的不正当竞争手段,旨在维护和促进建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基础上的良性市场竞争。鉴于诉讼仍在进行,本案中京东养车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仍然有待法院认定。不过可以确定的是,法律并不禁止比价宣传,同类商品比价是正常的市场行为。结合目前情况来看,倘若途虎养车不能有效证明京东养车在比价宣传中编造传播了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其在诉争中将会十分被动。

在赔偿标准上,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沿袭了民事损害赔偿基本原则中的填平原则,规定按照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当实际损失难以计算时,则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利益确定赔偿数额。如果实际损失和侵权获利均难以计算,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侵权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由于损害赔偿以不正当竞争成立为前提,证明京东养车不正当竞争行为确实存在仍然是途虎养车在本场诉讼中的主要任务。(内容来源|知因探法)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