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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陈海滨的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 2024-0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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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对陈海滨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陈海滨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1 号

陈海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作出的《关于对陈

海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2 号),通鼎互联信

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鼎互联)全资子公司北京百卓网络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卓网络)存在收入确认不审慎、存货

管理不规范等情形。你作为通鼎互联时任董事及百卓网络时任法

定代表人、董事长,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2.2

条、第 3.1.5 条、第 3.1.6 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严格遵守《证券法》

《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杜

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4 年 1 月 26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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