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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远大IPO前对赌方退股,董事长遭监管口头警示

来源:乐居财经 2024-01-12 09: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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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太湖远大IPO前对赌方退股,董事长遭监管口头警示)

乐居财经 严明会  1月10日消息,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湖远大”)于近日递交招股书,并获得北交所受理。

据招股书,太湖远大是一家集环保型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营业务为环保型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递表前,太湖远大实控人为赵勇、俞丽琴、潘姝君一家三口,三人分别直接持股22.51%、18.06%、4.13%,合计持有公司44.7%的股权。职位上,俞丽琴为太湖远大董事长,赵勇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潘姝君则为公司董事。

其中,赵勇与俞丽琴为夫妻关系,赵勇为潘姝君的父亲。饶有意思的是,赵勇出生于1962年,俞丽琴出生于1978年,夫妻二人相差了16岁之多,而俞丽琴比潘姝君仅大了9岁,且潘姝君还不和父亲赵勇同用一个姓氏。

股权代持期间,太湖远大曾进行了一次股份制改革,于2014年12月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挂牌,一年后摘牌,并变回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太湖远大第二次股份制改革,开始筹谋新三板及A股上市。

2017年,其进行了两轮融资,5月份以14.88元/股的价格引进启诚慧投资、惠畅投资、冯越三位战投,融资3200万元;12月份,成贤投资、钱爱荣以17.61元/股的价格向公司增资1711.3万元,对应公司估值为4.07亿元,较两年前的7500万元上涨了4.43倍。

而太湖远大拉进战投的同时,还曾对赌协议压身。据招股书,2015年11月至2017年12月,公司及实控人分别与钱爱荣、徐琨、俞华杰、于丽敏、凯路投资、启诚慧投资、惠畅投资、冯越、成贤投资等9名投资者签署了特殊投资条款,包含有业绩承诺及补偿、股份回购条款等。

除启诚慧投资外,其余8名外部投资者均于2022年8月与公司实控人赵勇、俞丽琴、潘姝君终止了关于股份回购的特殊权利约定,且不可恢复。

而启诚慧投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勇、俞丽琴、潘姝君之间关于股份回购的特殊权利约定自太湖远大向北交所递交合格上市的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文件之日自动终止。

不过,公开信息平台显示,递表前,启诚慧投资已退出了太湖远大的股东行列。

2022年11月,太湖远大挂牌了新三板。IPO前,其还进行了一次股票增发,以12元/股的价格发行股票197.64万股,共募集资金2371.68万元,发行对象合计67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名,公司核心员工52名,合格投资者12名。

而正是这笔募资款,让太湖远大在递表北交所的前13天,公司董事长、董秘双双收到监管的口头警示。

据公司公告,太湖远大上述募资款2371.68万元的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支付供应商货款)。然而,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其直接以交通银行一般户中的募集资金1003.4万元提前偿付了昆仑银行限定支付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的产业链短期贷款。

11月17日,一份名为《关于对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下称“口头警示函”)由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管理一部送至太湖远大的案头。

该份《口头警示函》显示,因该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行为发生时,未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故对太湖远大、董事长俞丽琴、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夏臣科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而对于信披违规一事,太湖远大解释称,由于公司工作人员对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理解存在偏差,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不当,未及时调拨其他账户中的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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