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监管动态 - 正文

关于对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来源:深交所 2024-01-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对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4〕20 号

关于对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

董卫峰,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陈 涛,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经本所查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

新材”)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豪美新材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

— 1 —

表显示,汽车轻量化业务方面,上半年已累计取得 280 个车型定

点项目,客户覆盖了华为问界等国产品牌及宝马等合资车型。豪

美新材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显示,

豪美新材回复投资者提问“公司为华为问界的供应商,目前订单

情况如何”时称,

“问界 M7 量产后为公司带了一定的订单增量”

2023 年 11 月 7 日至 14 日期间,豪美新材股票及可转债价

格持续大幅上涨,股票交易三次触及异常波动,可转债交易出现

两次异常波动,豪美新材在 11 月 9 日、13 日披露的《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公告》中称,豪美新材前期披露的汽车轻量化业务相关

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对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直至本所于 11 月 14 日

发出关注函,要求豪美新材核实说明相关事项后,豪美新材才在

11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汽车轻量化业务相关披露事项的更正公

告》中表示,公司的定位是整车厂的二级或三级供应商,直接客

户主要为凌云股份等汽车零部件企业,相关产品终端应用涵盖了

华为问界等国产品牌以及宝马等合资车型,2023 年前三季度向

零部件企业出货应用于问界车型相关产品的收入约 479 万元(含

税)

,占公司前三季度销售收入约 0.11%,对公司目前收入、利

润影响较小。11 月 15 日至 11 月 17 日,

豪美新材股价连续下跌,

再次触及异常波动。

豪美新材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以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告》中未真实、客观、完整地披露汽车轻量化业务定位、与相

— 2 —

关整车厂商的关系、对豪美新材的具体影响等,对投资者产生误

导,导致股价连续异常波动,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违反了本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

第 2.1.4 条、第 2.1.5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第 7.1.1 条的规定。

豪美新材董事长、总经理董卫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

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2.1.2 条、第 4.3.1 条、第 4.3.5 条的规定,对豪美

新材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豪美新材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涛,未能恪尽职守、履行

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2.1.2 条、第 4.3.1 条、第 4.3.5 条、第 4.4.2 条

的规定,对豪美新材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3.2.3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

——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十九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

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卫峰,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卫峰、陈涛如对本所作出的

纪律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

— 3 —

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统一由广东豪美新

材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

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刘女士,电话:

0755-8866 8240)。

对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卫峰、陈涛的上述违规

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1 月 10 日

— 4 —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豪美新材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