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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 2024-0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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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对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8 号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查,你公司未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 5 个交

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

日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相关提示性公告。你公司的上述

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5.1.1 条及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十五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

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

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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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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