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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来源:深交所 2023-1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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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对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3〕1173 号

关于对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森源重工

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河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西

侧,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

河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住所:河南省长葛市魏武路 16 号,

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

经查明,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集团)、河

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重工)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根据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气或上市

— 1 —

公司)2019 年 9 月披露的《关于收购河南森源城市环境科技服

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森源电气、森源集

团、森源重工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利润补偿协议》,

约定森源电气以现金 5.52 亿元购买森源集团和森源重工合计持

有的河南森源城市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环境)

100%股权,森源集团、森源重工承诺森源环境 2019 年、2020 年、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0.53 亿元、

0.80 亿元、1.14 亿元,合计不低于 2.47 亿元;如业绩承诺未完

成,森源集团和森源重工将各承担 50%的业绩补偿义务。2022 年

5 月,经森源电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业绩承诺期变更为

2019 年、2020 年、2022 年,业绩承诺金额等其他事项不变。

根据森源电气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森源环境 2019 年、

2020 年、2022 年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

2.05 亿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 83.03%。根据前述公开披露文件,

业绩补偿义务人森源集团、森源重工合计应补偿上市公司 9,362

万元,森源集团、森源重工各自应补偿 4,681 万元。截至目前,

森源集团、森源重工未按照公开披露的利润补偿协议履行业绩补

偿承诺。

森源集团、森源重工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7.7.6 条第一款以及本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 2 —

年修订)》第 6.4.1 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3.2.3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

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

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河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森源重工有限公司上述违

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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