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苏金奇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苏金奇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 136 号苏金奇: 根据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你计划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500,000 股。公司 2023年 12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显示,2023 年 9 月 12 日至 9 月 27 日期间,你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34,085 股,超出减持计划的股份数量为 34,085 股,超出部分占总股本比例为 0.0082%。你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上述超出股份首次卖出的 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2.3.1 条和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请你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 1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 年 12 月 1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