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 157 号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49 号)查明的事实,你公司存在 2019 年至 2021年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控股子公司相关业务内部控制薄弱、有关应收账款减值计提依据不充分等违规行为。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5.1.1 条的规定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5.1 条、第 5.22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1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 年 12 月 27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