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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特能源IPO事闹大了:控股夫妻两年获得分红2.83亿元

来源:电鳗快报 作者:高伟 2023-11-22 07: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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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鳗财经》经调查研究发现,公司此次IPO招股书还存在很多疑点,典型的夫妻控股,并且还是典型的突击分红。对于本网发去的求证函,和特能源至今未回复。

(原标题:和特能源IPO事闹大了:控股夫妻两年获得分红2.83亿元)


        《电鳗财经》文/高伟

        和特能源(福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和特能源)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IPO招募书,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790.6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亿元。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

        《电鳗财经》经调查研究发现,公司此次IPO招股书还存在很多疑点,典型的夫妻控股,并且还是典型的突击分红。对于本网发去的求证函,和特能源至今未回复。

        典型的家族控股

        和特能源的股权结构呈现家族控股的特征。

        股权架构方面,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和特能源实际控制人严勇、林建芳以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林俊云直接持有公司10,061.2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8.47%。严勇与林建芳系夫妻关系,林俊云与林建芳系母女关系。严勇、林建芳系和特能源创始人。

        资料显示,严勇出生于1975年,高中学历,曾任福建省福清市医药公司(现为福建省福清市华春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任福清市力普体育活动中心总经理;任福建力普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等。也就是说,高中学历实控人携妻子及岳母IPO。

        和特能源和其控股股东、实控人严勇的财产并没有完全独立,主要表现就是严勇巨额举债而公司以提高工资的形式代还利息。

        招股书显示,2020年、2021年及2022年年初,和特能源实际控制人严勇对外借款本金分别为5511.55万元、7377.12万元及7409.62万元,借款人人数均为55人(包含相当一部分公司员工)。而据和特能源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告,和特能源实控人严勇向员工取得借款的同时,公司提高该部分员工的工资水平,提高的工资金额按借款金额年化24%利率计算并以奖金的形式发放。并且,这部分奖金的发放还通过公司账户。和特能源坦承:“实际控制人存在向员工借款并通过公司账户向员工支付利息的情况”。

        根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下称《九民纪要》)第十条之规定,“股东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的债务”属于公司人格混同重要的表现之一。

        业内人士称,一直以来,股权集中、“一股独大”被视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绊脚石。特别是在民营企业中,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某一自然人或者家族,公司治理结构弱点将更加突出。家族式企业在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等方面存在弊端。家族成员之间容易通过控制董事会来影响公司的重大决策,有可能损害其他小股东的权益。

        突击分红助夫妻套现近3亿

        而在此次申报IPO前,和特能源实施了突击大额分红。2022年5月,公司推出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现金分红1.93亿元。按照彼时严勇、林建芳95%、5%的持股比例来算,二人分别获得分红1.83亿元、0.1亿元。

        2022年7月,严勇在收到分红后,向55名借款人偿还了其个人借款本金7409.62万元及约定利息,共支付1.09亿元,还清了其所有筹集的民间借款本金及利息。

        2023年5月,和特能源继续进行大手笔的分红,推出2022年度利益分配方案,派发现金红利1.02亿元,并向公司股东转增股本5685.9万股。

        两次2021年和2022年利润分配中,和特能源的分红金额分别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为261.7%、129.6%,严勇夫妇二人合计落袋2.83亿元。

        据观察,夫妻套现近3亿主要用于民间借贷。在引入外部股东前,严勇曾连续多年拆借资金给和特能源,这部分资金的来源则为严勇的对外借款。

        和特能源披露,公司在业务发展阶段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但自身融资渠道较少,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灵活的信贷资金较为困难。在公司需要临时资金周转时,严勇会将其自有或自筹资金临时拆借给公司以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由于看好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严勇于2009年至2021年陆续以自身可从公司项目中获得的收益为基础,向其亲友及部分员工借款,并支付借款利息。

        董事长身缠百条风险

        天眼查显示,董事长兼总经理严勇,目前有12条任职信息,担任股东7家,担任高管10家,实际控制7家企业。尤为注意的是,严勇周边风险多达49条,预警提醒也有90条。

        高新风险方面,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福建和特热电配售有限公司进行了简易注销。

        诉讼方面,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福州和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曾因供用热力合同纠纷而被起诉,曾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而被起诉……

        尤为注意的是,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福州和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有动产处于抵押状态。

        董事长家族控股,且有百条风险缠身,如此一来,怎能保护普通投资者利益?会否有利益输送行为发生?

        《电鳗财经》将持续关注和特能源IPO进展。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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