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炫文化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及法定代表人闫华借款不超过400万(含400万) 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来源:挖贝网 2023-10-25 19:42:4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风炫文化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及法定代表人闫华借款不超过400万(含400万) 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挖贝网10月25日,风炫文化(871296)近日发布公告,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及法定代表人闫华女士借款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含4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利率:公司自签订借款协议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借款期限:随借随还,按公司实际借用借款时间计算;还款方式:公司将按照借款协议中约定的还款方式及时间,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定价依据:公司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及实际借款天数支付利息。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本次借款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具备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挖贝网资料显示,风炫文化主营业务为图书发行、漫画创作及海内外版权运营。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图书选题与策划编辑、漫画创作、版权运营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