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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良节能回复监管工作函:高溢价收购双良新能源少数股权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刘小菲 2023-09-07 17: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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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双良节能回复监管工作函:高溢价收购双良新能源少数股权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中国网财经9月7日讯(记者 刘小菲)日前,双良节能发布公告称,拟斥资约6.66亿元收购江苏利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利创”)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江苏双良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良新能源”)15%股权。

据悉,双良节能、江苏利创分别持有双良新能源85%、15%的股权。双良节能实际控制人缪双大、董事长缪文彬、副董事长缪志强合计持有江苏利创45%的股权,均为公司关联人。

随后,上交所就该事项对双良节能下发监管工作函。要求此次股权交易的提议方,结合公司经营规划和资金情况,说明在对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较高的情况下,以大额现金向江苏利创收购标的公司少数股权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对此,双良节能回复称,双良新能源为上市公司核心业务多晶硅还原炉及模块的经营主体,其控股子公司江苏双良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解制氢系统业务,是上市公司布局氢能业务的重要载体。因此,双良新能源在上市公司战略版图中具有重要地位。此外,双良新能源经营业绩良好,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快速增长。2023年1-6月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是16.5亿元和4.56亿元。

根据公告,双良节能此次交易采收益法评估,评估增值率约624.05%,其评估过程显示对双良新能源预测营业收入、净利润自2023年至2027年持续下滑,自2028年起开始回升。

上交所要求双良节能说明预测双良新能源未来几年业绩持续下滑的原因,进一步说明在此情况下收购其少数股权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对此,双良节能回复称,此次交易标的公司估值对应的市盈率、市销率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及可比交易案例平均水平、市净率略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及可比交易案例平均水平,此次交易作价具有合理性。公司收购双良新能源公司少数股权可以持续增厚上市公司业绩并基于电解制氢等新产品的发展以提升标的公司的投资价值,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标的公司的信誉度、品牌力,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和资产结构,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据双良节能介绍,双良新能源主要产品还原炉及还原炉撬块是生产硅片材料的核心设备。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的预测,在此轮硅料产能大扩张的情况下,多晶硅生产可能出现阶段性产能过剩,预计硅料厂商将根据市场情况,2024年到2027 年逐步放缓多晶硅产能的扩产速度甚至停止扩产,故双良新能源对应的还原炉及还原炉撬块收入增长也将逐步放缓。

2015年双良新能源推出40对棒多晶硅还原炉产品,多晶硅还原炉设备设计使用寿命周期为10-15年,基于以上多晶硅还原炉的诸多升级发展方向,使得还原炉设备实际技术迭代周期为4-5年,预计在2028年开始对2022年及后续年度硅料大扩张产能按年度20%的原有产能更新设备,受上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还原炉市场预计于2028年在下游产业沉淀和升级改造后重拾增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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