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兴科技:产能数据频“变脸”拷问信披质量 子公司项目涉嫌未验先投

来源:金证研 作者:财道 2023-07-21 16: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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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恒兴科技:产能数据频“变脸”拷问信披质量 子公司项目涉嫌未验先投)

《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 宁致/作者 浮生 西洲 汀鹭/风控

宜兴古称荆溪、荆邑、阳羡,地处江苏省西南端,苏、浙、皖三省交汇处,东濒太湖。宜兴有着七千年的制陶史,是闻名中外的“陶都”。过去,很多人对宜兴“陶都”的认知局限在一把“紫砂壶”上。如今,宜兴也在上演着资本故事。

坐落于宜兴的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科技”)正申报上交所主板上市,已是“二进宫”。其前后两次申报所披露的产能数据矛盾,被问询下回复称系披露口径不同所致或“站不住脚”。不仅如此,恒兴科技子公司建设项目投产时间或早于验收时间,涉嫌未验先投。值得注意的是,恒兴科技审计报告计入竣工验收项目的转固金额与预算数接近,但与验收报告披露的投资额存出入,且该项目超亿元的设备或上演“蒸发”,财报现疑云。

 

一、主要产品产能数据现“三个版本”,自称差异系披露口径不同导致或遭“打脸”

此番上市,恒兴科技信息披露的问题亟待解决。

这其中,恒兴科技前后两次申报产能数据存在矛盾。对此恒兴科技称本次申报系取自环评批复等文件,与前次申报口径不一致。然而,查阅恒兴科技项目环评批复发现,恒兴科技产能数据前后共出现“三个版本”。

 

1.1 两次申报产能存在差异被问询,称本次申报产能取自环评备案及批复的总产能

据恒兴科技签署日为2023年6月15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恒兴科技主要从事酮、酯、酸类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主要产品有三大类,分别为有机酮类、有机酯类、有机酸类。

需要先说明的是,公开信息显示,在此次冲击深主板之前,恒兴科技曾拟申报在创业板上市,而后因撤材料而告终。

据出具日为2023年4月28日的《关于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首轮问询回复”),恒兴科技前后两次申报的产能产量存在差异。本次申报中,2019年,酮类产能为5,200吨、酯类产能为11,000吨、酸类产能为10,000吨。前次申报中,2019年,酮类产能为6,600吨、酯类产能为6,600吨、酸类产能为7,150吨。

两次申报2019年三类产品产能分别相差1,400吨、4,400吨、2,850吨。

对于上述情况,恒兴科技称本次申报披露的总产能口径取自恒兴科技的项目备案、环评批复的总产能;前次申报的总产能取自恒兴科技各月实际各产线运行天数×各月平均产量计算得到,两次差异系披露口径不同所致。

 

1.2 恒兴科技有三大厂区,两大子公司厂区的产能均在2021年才计入总产能

值得一提的是,据招股书及首轮问询回复,恒兴科技有三大厂区,分别为宜兴厂区、连云港厂区、山东厂区,对应的公司主体分别为恒兴科技、连云港中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中港”)、山东衡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衡兴”)。其中,连云港中港、山东衡兴均为恒兴科技全资子公司。

招股书显示,连云港中港成立于2010年7月15日。从2020年初至2021年8月期间,因当地产业园区对当地化工企业的统一要求,处于停产状态,2021年9月起复产。该厂区主要生产和销售有机酮、有机酯、有机酸等产品。

据恒兴科技签署日为2022年7月17日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2022年7月招股书”),2018-2019年,连云港当地的其他化工企业出了两起重大安全事故,当地政府要求主要化工园区停产、检查、整改,受此影响连云港中港基本处于停产状态且截至2019年底未复产。

显然,2018年至2021年8月的三年多的时间里,恒兴科技连云港厂区均处于停产状态,自2021年9月开始复产。

再来关注山东厂区。

据招股书,山东衡兴成立于2018年7月18日。“山东衡兴27万吨/年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环保型溶剂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山东衡兴一期工程”)于2021年11月投产,其主要生产和销售有机酮、有机酯、有机酸等产品。

此外,恒兴科技在披露产能时注明:子公司连云港中港自2021年9月复产、山东衡兴自2021年11月试生产,上述两家子公司2021年的产能按实际生产月数折算年产能得到。

至此不难发现,上述首轮问询回复披露的2019年恒兴科技产能数据,仅为恒兴科技母公司也即宜兴厂区的产能数据,连云港厂区及山东厂区的产能在2021年才计入总产能。

据首轮问询回复,2020-2022年,恒兴科技(宜兴厂区)有机酮产能均为5,200吨,有机酯产能均为11,000吨,有机酸产能均为10,000吨。合计产能为26,200吨。

而前述提及,本次申报,2019年,恒兴科技酮类产能为5,200吨、酯类产能为11,000吨、酸类产能为10,000吨。换言之,2019年,仅有恒兴科技(宜兴厂区)产能计入总产能。

同时亦可看出,2019-2022年四年时间内,恒兴科技(宜兴厂区)的产能未发生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恒兴科技(宜兴厂区)有机酮产能却与环评批复数据相矛盾。

 

1.3 本次申报产能数据与环评批复产能数据矛盾,酮类产品相差3,800吨

据广州市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绿网”)2017年10月16日公布的《宜兴市恒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有机酮、酯、酸类产品技改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评报告”),宜兴市恒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恒兴科技前身,以下简称“恒兴有限”)拟投资7,800万元,在宜兴市化学工业园永安支路现有项目厂区内,建设“年3万吨有机酮、酯、酸类产品技改扩能项目”(以下简称“3万吨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酮类产品9,000吨、酯类产品11,000吨、酸类产品10,000吨。

据无锡市行政审批局2017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宜兴市恒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有机酮、酯、酸类产品技改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以下简称“环评批复”),“3万吨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兴市化学工业园恒兴科技现有厂区内。项目建成后,恒兴科技形成年产酮类产品9,000吨、酯类产品11,000吨、酸类产品10,000吨。环评批复号为锡行审投许[2017]13号,项目代码为2016-320282-26-03-610319。

也即是说,恒兴科技前次申报与本次申报的产能数据存在差异,其解释称本次申报披露的2019年产能口径取自恒兴科技的项目备案、环评批复的总产能。然而,对比环评批复与首轮问询回复,两份文件披露的酯类产品与酸类产品的年产能相同,酮类产品的年产能数据却相差3,800吨。

简而言之,恒兴科技不仅前次申报与本次申报产能数据存在差异,其两次申报的产能数据与环评批复数据也存在矛盾。

问题仍在继续。

 

二、子公司建设项目投产时间早于验收时间,涉嫌未验先投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子公司山东衡兴的建设项目,出现验收时间晚于投产时间的“异象”,涉嫌“未验先投”。

 

2.1 “山东衡兴一期工程”的产能为18.6万吨,于2021年11月投产

据招股书,山东衡兴是恒兴科技位于山东金乡的重要生产基地,山东厂区拟实现产能27.05万吨,其中已建成“山东衡兴一期工程”,产能为18.6万吨。

招股书显示,“山东衡兴一期工程于2021年11月投产,主要生产和销售有机酮、有机酯、有机酸等产品。而“山东衡兴27万吨/年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环保型溶剂项目(二期)”(以下简称“山东衡兴二期工程”)待建,系恒兴科技此次上市的募投项目,是恒兴科技现有业务及产品线的拓展和补充。“山东衡兴二期工程”新增产能为8.45万吨。

据招股书,“山东衡兴一期工程”在恒兴科技和连云港中港可生产的产品品类基础上,新增了酸类、酮类、酯类、酸酐的品类,增加了丙酮缩甘油、丙酮缩甘油酯类产品的生产能力及粉体加工能力。“山东衡兴二期工程”拟进一步新增酮类、醇类的新品种及产能,并增加苯甲酸及下游产品的生产能力。

据首轮问询回复,前次申报募投项目为“27万吨/年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环保型溶剂项目”(以下简称“添加剂及溶剂项目”),本次申报募投项目为“山东衡兴二期工程项目”、“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等。

从项目名称及产能可以推断,“添加剂及溶剂项目”分期建设,包含“山东衡兴一期工程”、“山东衡兴二期工程”。

《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研究发现,“山东衡兴一期工程”或存在未验先投的嫌疑。

 

2.2 验收现场检测时间为2022年8月起,验收报告编制日期为2022年10月

据绿网2022年11月7日披露的《27万吨/年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环保型溶剂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编制日期为2022年10月,编制单位及建设单位为山东衡兴。

验收报告显示,项目名称为“27万吨/年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环保型溶剂项目(一期)”,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为金乡县胡集镇济宁新材料产业园项目设计产量18.6万吨。

同时,山东衡兴根据环评要求、环评批复要求及实际建设情况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方案,并委托山东明睿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18日至20日、8月22日、8月23日、10月9日、10月10日按照检测方案进行了验收现场的检测。

招股书显示,山东衡兴的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位于金乡县胡集镇济宁市新材料产业园区。

对比建设单位、项目名称、设计产能、建设地点等信息可知,招股书披露的“山东衡兴一期工程”与验收报告中的“27万吨/年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环保型溶剂项目(一期)”,为同一项目。

不难发现,招股书称“山东衡兴一期工程”的投产时间为2021年11月,但验收报告编制时间为2022年10月。这是否意味着,“山东衡兴一期工程”的投产时间早于验收时间?

需要说明的是,未经环保验收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2.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指出,未经验收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据现行有效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版)》第十九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简而言之,子公司山东衡兴建设的“山东衡兴一期工程”于2021年11月投产,而验收时间为次年10月。则“山东衡兴一期工程”或投产后一年才进行环保验收工作,该项目是否涉嫌未验先投?存疑待解。

 

三、在建工程转固金额与设备购置费或“对不上”,财报现疑云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需要指出的是,恒兴科技子公司建设“山东衡兴一期工程”于2022年10月竣工验收,其转固金额为4.71亿元,与该项目设备购置费或存上亿元“缺口”。

 

3.1 子公司一期工程的预算数4.13亿元,累计转固金额为4.71亿元

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2020年10月31日出具的容诚审字[2020]230Z3763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2020年审计报告”),2019年,在建工程中“添加剂及溶剂项目”的预算数为11.71亿元。

当年,该项目期初账面余额为0元,本期增加金额2,095.2万元,期末账面余额2,095.2万元,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0元。

2020年1-6月,在建工程中“添加剂及溶剂项目”的预算数为11.71亿元,本期增加金额为5,554.64万元,期末账面余额为7,649.84万元,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为0元。

不难发现,该项目总预算数为11.71亿元,或自2019年开始建设。到2020年上半年累计已投入七千余万元,并未实现转固。

再来关注一期工程的预算数。

据容诚所2023年2月23日出具的容诚审字[2023]230Z0081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2023年审计报告”),2020年,“山东衡兴一期工程”的预算数为4.13亿元。期初账面余额2,095.2万元,本期增加金额2.57亿元,期末账面余额2.78亿元。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0元。

从具体转固情况看,据2023年审计报告,2020-2022年,在建工程“山东衡兴一期工程”当期增加金额分别为25,714.89万元、17,047.65万元、2,239.12万元。

2020-2022年各年末,“山东衡兴一期工程”的转固金额分别为0元、44,857.74万元、2,239.12万元,累计转固金额4.71亿元。

截至2022年末,“山东衡兴一期工程”期末账面价值为0元,工程进度为已完工,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为113.92%。

即是说,“山东衡兴一期工程”从2019年开始建设,到2022年完成在建工程转固。该项目的预算数为4.13亿元,而工程累计投入金额以及在建工程累计转固金额,均为4.71亿元。

奇怪的是,验收报告中一期工程的总投资额远高于预算数。

 

3.2 2022年10月一期工程验收,验收报告显示一期总投资为11.43亿元

据验收报告,“山东衡兴一期工程”验收时间为2022年10月,该项目环评审批文号为济环审[2019]14号,备案号为2019-370800-26-03-000918。项目一期总投资为11.4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200万元。验收报告的编制日期为2022年10月。

上文提及,恒兴科技“添加剂及溶剂项目”分期进行建设。

由此,“山东衡兴一期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公示的一期总投资额11.43亿元,与总项目“添加剂及溶剂项目”预算数11.71亿元接近,比审计报告所示一期工程的预算数4.13亿元多了7.3亿元。一期总投资额比审计报告所示转固金额多了6.72亿元。

不仅如此,“山东衡兴一期工程”或需要购置价值5.81亿元的设备。

 

3.3 2020年招股书曾披露,山东衡兴一期工程设备购置费或为5.81亿元

据恒兴科技签署日为2020年12月13日的招股书说明书(以下简称“2020年招股书”),“添加剂及溶剂项目”的投资总额为14.34亿元,其中设备购置费为7.66亿元。环评审批文号为济环审[2019]14号,备案号为2019-370800-26-03-000918。

该项目主要由正丁酸一体化装置、异丁酸/丙酸一体化装置、丙酮一体化装置、酮合成装置、异丁酸异丁酯装置、苯甲酸装置和2-庚酮一体化装置等反应装置构成,各套反应装置又由若干套细分产品反应装置构成。

据招股书,“山东衡兴二期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济宁化工产业园,新建一套苯甲酸装置(50,000吨/年)、一套2-庚酮/甲基异丁基酮装置(20,000吨/年)、一套甲基异丁基甲醇/2-庚醇装置(5,000吨/年)、一套异丁酸异丁酯装置(9,500吨/年)及相关辅助公用工程设施,合计新增产能8.45万吨。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备案号:2019-370800-26-03-000918),并取得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山东衡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7万吨/年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环保型溶剂项目环境影响书的批复》(济环审[2019]14号)。

同时,“山东衡兴二期工程设备购置费为1.85亿元,主要为各类反应容器及设备、精制容器及设备、结晶成型设备、回收容器、包装输送设备、储存容器等;设备价格通过询价和参考同类工程相似设备的价格测算。

也就是说,“山东衡兴一期工程”的设备购置费,应等于“添加剂及溶剂项目”的总设备购置费减去“山东衡兴二期工程”的设备购置费,即或为5.81亿元,该购置费比4.71亿元的转固金额还多出1.1亿元。

在设备购置费高达5.81亿元的前提下,“山东衡兴一期工程”的预算数仅有4.13亿元,是否合理?

 

3.4 招股书披露在满足固定转入条件时,固定资产应当及时予以确认

据招股书,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

此外,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恒兴科技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此外,招股书显示,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据招股书,2020-2022年各期末,恒兴科技的固定资产原值分别为1.79 亿元、6.36亿元、6.69亿元,其中机器设备原值分别为1.07亿元、4.3亿元、4.52亿元。

2020-2022年年末,恒兴科技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0.82亿元、5.19亿元、5.06亿元;其中,机械设备的账面价值分别为0.4亿元、3.51亿元、3.35亿元。
至此不难发现,恒兴科技“山东衡兴一期工程”在设备购置费或为5.81亿元、一期工程总投资额达11.43亿元的情况下,审计报告计入的工程预算数仅有4.13亿元,转固金额仅4.71亿元。
且相较于2020年末,恒兴科技机器截至2022年末的设备原值的增加额合计为3.45亿元,与山东衡兴一期工程设备或超5亿元的设备购置费还存在上亿元差距。至此,恒兴科技上亿元的设备购置费去哪儿了?其是否存在在建工程转固“应转未转”情形?进一步而言,恒兴科技财报的会计基础是否薄弱?尚待监管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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