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盈达股份任命捨刚为公司副总经理 2022年公司净利2662.19万)
挖贝网7月4日,盈达股份(870294)发公告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7月4日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任命捨刚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2023年7月4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947,331股,占公司股本的2.434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据挖贝网了解,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聘任捨刚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7月4日收到董事徐金连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759,552股,占公司股本的7.199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徐金连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徐金连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7月4日收到监事会主席袁小清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245,716股,占公司股本的2.807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财务职务。
袁小清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职务。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鉴于本次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少于法定人数,公司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补选新任监事。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袁小清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
袁小清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监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7月4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朱海萍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87,030股,占公司股本的0.233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财务职务。
朱海萍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新的职工代表监事之前,朱海萍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工代表监事职责。
朱海萍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监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3年7月4日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孙彪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2023年7月4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0,614股,占公司股本的0.050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朱海萍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职工孙彪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7月4日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杜军军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杜军军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8,802股,占公司股本的0.048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袁小清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杜军军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7月4日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谢建秋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宇轩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唐进兴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聘任三名独立董事。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21,896.35元,同比减少2.55%。
挖贝网资料显示,盈达股份专注于中央空调末端设备和洁净板的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