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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昌医药谋上市背后:产品处罚频发、诉讼不断、增资价格悬殊丨IPO观察

来源:和讯网 作者:王十三 2023-05-08 1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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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恒昌医药谋上市背后:产品处罚频发、诉讼不断、增资价格悬殊丨IPO观察)

这家企业曾靠突击卖口罩,在2020年狂揽3.15亿元营收,亦因口罩合同在2022年与多家供应商对簿公堂。

近日,恒昌医药更新了2022年财报数据后的IPO招股书。从营收来看,恒昌医在2020年异军突起的口罩业务在2022年仅实现了798.33万元的营收。

事实上,恒昌医药并不是一家口罩生产企业,也不以医药制造为主业,而是从事医药流通,属于批发零售业。

2022年,恒昌医药开始谋求创业板上市。历经1年之后,公司的上市进程走得并不快,在公司IPO的背后各种问题引发关注。

一项发明专利都没有

恒昌医药是一家医药流通企业,主要服务于中小型连锁药店、单体药店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依托自主研发的B2B商城建立了以自有品牌产品为核心的直供专销模式。

恒昌医药通过向上游制药厂商定制化采购,从而获得较低的采购价格及特定产品品规的独家代理权,再将产品销售给终端渠道。通俗点来讲,恒昌医药类似于“经销商”,上游是制药工厂,下游是零售药店。

恒昌医药的经营模式带来了两个备受市场争议的要点:

1、无发明专利

截至4月28日版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恒昌医药共有用107项专利,均为外观专利,无任何一项发明专利。

本次上会,恒昌医药谋求的是创业板。在没有任何一项发明专利背书的情况下,恒昌医药上会是否会遭遇创业板“三创四新”要求的阻拦?

在招股书中,恒昌医药的并不是高新技术企业,只有旗下子公司恒昌(广州)新 药研究有限公司和恒昌(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

此外,公司107项专利中的75项外观专利的申请日来自于2022年,颇有“临阵磨枪”的味道。

2、重营销

恒昌医药是一家医药流通企业,营销支持必不可少,不过多大的营销投入才算作适度?

2020年至2022年期间,恒昌医药的营业收入分别18.49亿元、21.43亿万元和30.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 27.37%;同期,恒昌医药的销售费用分别为1.99亿元、2.58亿元、3.6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4.47%。

恒昌医药的销售费用增长速度明显高于营收的增长,那么这种靠高额营销投入带来的营收高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在招股书中,2020年至2022年,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客户数量从96437个增长至134574个,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18.13%;同期,公司成功下单出库的活跃客户从46322个增长至58243个,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2.13%。活跃客户的增长速度明显不及注册客户。

此外,通过对比2020年-2022年期间注册客户和活跃客户的数据,可以计算得出活跃客户占注册客户的比例分别为48.03%、43.52%、43.28%,持续下降。换个角度来说,公司的可能潜在和无效客户的比重在增加。

三次产品不合格被处罚

产品美誉度是企业长青的重要因素之一。不过在产品质量上,恒昌医药的负面消息并不少。

2020年9月11日,恒昌医药全资子公司因六谷大药房长沙市芙蓉区古汉店销售的“乐赛仙蚊不叮”抑菌剂和“芽培四季止痒霜”抑菌剂不符合相关规定,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消毒产品的行为,被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处以罚款2000元。

2021年11月25日,恒昌医药经营的药品奥美拉唑肠溶胶囊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被定性为劣药,被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74445元的处罚。

2022年2月8日,因和治恒昌经营的药品奥美拉唑肠溶胶囊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被定性为劣药,被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违法销售的劣药86盒并没收违法所得38137.4元的处罚。

此外,在2022年9月27日,重庆恒昌还因存在将药品放置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地址以外的场所的情形,且该库房内未安装温湿度监测系统、未见温湿度测量探头,被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整改。

在招股书中,恒昌医药声称“严选上游制药企业,建立了切实可行的完整质量控制体系”。但从频发的产品质量问题上来看,不禁要问“严选”严在什么步骤?选的又是什么?

有意思的是,以“严选”自称的恒昌医药还频频陷入与上游企业的诉讼纠纷。

2020年4月4日,恒昌医药与东莞市微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代销产品销售合同》,约定恒昌医药向东莞市微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总价1050.00万元的N95全自动口罩机生产线。合同签订后,恒昌医药依约预付了500万元,但东莞市微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按期交货。

2022年12月10日,恒昌医药与江西万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采购合同》,约定江西万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前向恒昌医药交付1000 万只质量、包装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医用防护口罩。合同签订后,恒昌医药依照合同约定支付了840万元货款,但江西万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交付产品质量、包装不符合相关规定。

2022年12月,恒昌医药与安徽阜阳新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三份《购销合同》,约定恒昌医药向安徽阜阳新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500万只医用防护口罩、500万人份和40万人份检测试剂盒,合同价款分为710万元、1500万元和120万元。合同签订后,恒昌医药分别依照合同约定向安徽阜阳新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了710万元、600万元和120万元货款,共计1430万元。但安徽阜阳新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未及时交付全部货物,仅交付了16.5万元检测试剂。

从处罚到诉讼纠纷,恒昌医药的事件林林总总,而这些事件都多多少少影响了企业所说的“严选上游企业”。

  两次增资同月发生差价却达5.11倍

在经营产品的链条上,恒昌医药存在一定的瑕疵之处,在股权增资上,公司亦有引人质疑的操作。

成立以来,恒昌医药一共进行了7次增资和三次股权转让。其中,在2020年12月发生的两次增资。

2020年12月15日,恒昌医药实施第二批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注册资本由11262.00万元增加至11478.00万元,本次增加的216万股股份中,百岁爱合伙认购119.00万股,百岁友合伙认购49.00万股,贝乐欢合伙认购48.00万股,本次增资价格为5.70元/股。

一个星期后的2020年12月23日,恒昌医药注册资本由11478.00万元增至11908.00万元。增资对象为外部机构投资者凤翔投资、信加易投资、易简光晧、 华拓至远、易简光巽、承宇投资和肖玉成、蔡志华两名自然人,增资价格为34.85 元/股。

相差一个星期的时间,增资价格由5.7元/股狂飙至34.85元/股,差价29.15元/股,相当于5.7元/股的5.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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