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事特与大客户关系紧密,交易数据披露存在出入)
来源:壹财信
作者:童牧瑶
3月9日,液压管路系统供应商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福事特)及其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更新回复了创业板审核中心落实函,IPO进程向前迈进一步。
本次闯关创业板,福事特选择的是第一款上市标准,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资金拆借频繁,股权并购处置未详细披露
福事特主要从事液压管路系统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硬管总成、软管总成、管接头及油箱等液压元件。2019年至2021年,福事特分别实现营收12,321.15万元、39,045.68万元、50,486.9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818.64万元、10,567.72万元、10,353.87万元,前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中,福事特营收大幅增长,2021年公司净利润出现略微下滑。
需要注意的是,受新冠疫情及下游市场周期性波动等因素影响,2022年1-6月,福事特营业收入为22,277.44 万元,同比下降 27.7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470.86万元,同比下降26.6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061.53万元,同比下降28.45%。
同时福事特的偿债能力较弱。2019年至2022年1-6月(下称:报告期)福事特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高出同行均值,且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也弱于同行平均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福事特还与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的情况。
在资金拆出方面,2019年实控人之一彭玮向福事特拆出金额500万元,副董事长、副总杨思钦于2020年向福事特借款23.00万元,前述款项均于2021年底前归还。资金拆入方面,福事特在2019年及之前均存在向杨思钦、监事会主席鲜军、兄弟公司江西福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曾经的关联方上饶市广信区力之源液压经营部(下称:力之源)、全资子公司江苏福事特液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资金拆入,拆入资金截至2020年底全部归还。
对于上述资金拆借事项,福事特称: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已全部清理完毕,对公司生产经营没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了上述资金拆借外,问询回复披露的福事特实控人、高管的流水核查中可以看到,福事特实控人彭香安、彭玮、子公司股东吕江饶、程伟与供应商或供应商实控人也存在资金拆借的情况。
福事特供应商江西思登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思登商贸)的实际控制人杨思旺与彭香安、彭玮父女二人系朋友关系,同时杨思旺系福事特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杨思钦的堂兄弟。2019年思登商贸成立当年就与福事特存在业务往来,交易金额为582.41万元,次年交易金额为103.87万元。在双方交易合作期间,思登商贸实际控制人杨思旺向福事特实控人彭香安借款828万元,2020年又向彭玮借款72万元,前述两笔借款分别于2021年、2020年全部还清。
同时,在2020年福事特旗下子公司的股东吕江饶向供应商上饶市广丰区宜年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宜年贸易)借款33.00万元,同期另一子公司的股东程伟向宜年贸易、上饶市翡果贸易有限公司分别借款11.44万元、28.05万元,前述借款均用于个人资金周转且于2022年上半年归还。
此外,报告期内福事特还发生了两起资产并购处置的情况。
据2022年6月份审计报告,2021年3月福事特收购了控股子公司长沙福事特液压有限公司(下称:长沙福事特)12.5%的股权及处置了湖南福事特液压机械有限公司(下称:湖南福事特)13%的股权,但对于前述两家子公司的股份收购(处置)的详细情况招股书及问询回复中并未披露。
企信网及工商年报信息显示,福事特从蒋宝春、吕江饶、全怀远、夏裕伟、许乃安、余方华手中收购长沙福事特合计125万元的出资额,占总出资额的12.5%。另外,企信网显示,福事特将湖南福事特13%的股份转让给了总经理刘美圆。湖南福事特在宁乡市应急管理局进行的2021年的双随机检查中,多个检查事项被发现问题并责令改正。
与大客户关系紧密,交易数据披露存在疑点
值得一提的是,福事特还与一大客户关系极为密切,且信披存在出入。
据招股书,江西江铜同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同鑫环保)系2022年10月成立的公司,福事特控股子公司江西福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西福运)持股8%、实控人彭香安持股29%、江西江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铜环境)持股63%。
据招股书,同鑫环保股东名单中,股东江西福运是福事特持股60%、江西铜业集团(德兴)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江铜德兴)持股40%的公司,股东江铜环境系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铜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虽然招股书中称江铜环境为江铜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但是根据企查查信息,江铜环境为上市公司江西铜业的全资子公司,而江铜集团为江西铜业的第一大股东。招股书或存在表述不严谨的情况。
同时据招股书,2019年至2022年1-6月,江铜集团凭借与同一实控人控制企业合并口径销售金额,位列福事特前五大客户名单,福事特向其销售金额分别为3,907.56万元、3,252.84万元、3,982.79万元、2,369.9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1.71%、8.33%、7.89%、10.64%,该合并数据中也包含江铜德兴的贡献。
江铜集团下属子公司参股福事特子公司江西福运,再加上双方报告期内交易往来频发,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大客户江铜集团或应按照关联方来披露,但福事特招股书未将江铜集团及江铜集团的关联方纳入关联方范围。
问询回复披露福事特披露“商务谈判类客户具体销售收入及在商务谈判获客方式中占比情况”时称,2022年1-6月向江铜集团销售产生的收入金额为2,360.43万元,这比招股书中披露的同期数据少了9.49万元,而其他完整年度的数据均与招股书数据一致。该处也披露向大客户三一集团、中联重科的数据,该数据也与招股书披露的数据完全相同,而招股书和问询回复对江铜集团上述交易的数据披露为何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令人不解。
另外,据招股书,力之源是董事、总经理郑清波之配偶兄弟张志强个人独资企业,2019年福事特向前述企业销售管接头等产品的金额分别为30.10万元,2020年福事特向其采购接头等产品的金额分别为35.40万元。
令人疑惑的是,据问询回复2020年福事特向力之源开具票据金额为249.84万元,票据交易背景为支付货款,同时据招股书,截至2019年末,福事特对力之源并不存在应付款的金额,不知是何原因让福事特向力之源开具用于支付货款的票据金额远高于当年采购金额,对此福事特或应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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