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财联社时评】不能纵容实控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玩私募)
一则不经意的公告,揭开了一笔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的“糊涂账”。长盛轴承日前发布公告,称2020年9月份参与投资的成都岑宏佾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下称成都岑宏佾)可能存在无法兑付公司本金及收益的情况。为此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孙志华承诺,将补足公司持有合伙企业份额发生的全部损失。
然而,深交所随后就下发关注函。其理由是,长盛轴承当初公告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亿元(占比45.2489%)出资成都岑宏佾,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却显示,长盛轴承并未登记为成都岑宏佾的有限合伙人,其合伙人仅有上海岑集和上海佾宏两家。且该公司最后一次信息变更发生在2020年10月14日,出资份额由两股东各出资5000万,变更为上海佾宏出资500万人民币,上海岑集出资2.95亿人民币。
从时间上来看,此次变更与长盛轴承参与投资的时点基本吻合。但问题是为何最终的股权结构是这样?长盛轴承为何没有被列入合伙人名单?如果这笔钱被计入上海岑集的2.5亿出资款中,其背后真实的持有结构是什么?为何最后实控人要出面承诺,补足此次投资发生的全部损失,上市公司的这1亿元到底去哪儿了?
笔者认为,不管此案明面上的股权结构背后是否有代持安排,长盛轴承都有两点说不过去。首先,无论是用“合伙人信息变动未告知”、“有关人员疏忽没更新”等何种理由来解释,长盛轴承信披不实的“罪名”是毫无疑义的。事关1亿元的投资去向,上市公司在公告相关事项之后即不闻不问,直至最后被监管察觉异常才被揪了出来,其内部的管理机制可谓是形同虚设。1亿元投资如果“打水漂”导致公司资产缩水,客观上也损害了中小股东的权益,当时举手表决的董监高难逃“未能审慎决策”责任。
其次,尽管实控人孙志华最后出面承诺自掏腰包弥补上市公司的损失,但这又引发出新的疑问,那就是控股股东在此案中充当的是何种角色?此事是否存在实控人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其背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利益安排?笔者认为,虽然这笔钱绝对额并不算多,但相关行为的性质却堪称恶劣。此案的诸多疑点,也需要上市公司尽快如实信披,以厘清真相。
长盛轴承本次在私募基金上“栽跟头”,也给市场提了个醒。相关统计显示,2022年约有50家上市公司设立或参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明面上的理由是,私募股权基金能够在部分地区享受补贴、税收优惠,以及存在“完善战略布局,拓展利润增长点,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可能。但长盛轴承的案例显示,此类安排背后还可能有其他故事。
笔者认为,从防微杜渐的角度,监管层可考虑进一步细化上市公司相关投资的后续信披,比如要求公司在首次披露后续进展时,就完整披露投资标的的工商注册变更信息,以防上市公司钻空子。此类行为后续如查实系实控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玩私募,在处罚上更应从重从严,才能有效震慑。对背后暴露的公司治理漏洞和缺陷,也应有同等程度的处罚落地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