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曲折、隐蔽转账也露马脚,券商投资经理违规炒股3年罚没超百万,违规炒股处罚高发期)
财联社1月5日讯(记者 杨卉)时隔数月,自营投资经理炒股再度浮出水面。
2023年1月4日,证监会披露一则处罚决定书,东北证券上海自营分公司投资经理金佳音违规炒股,交易“和邦生物”等26只股票,扣除税费后实际获利66.76万元,证监会没收其违法所得66.76万元,并对其处以66.76万元罚款,合计罚没金额133.52万元。
2022年以来的违规炒股的罚单数量亦不在少数,根据此前披露,已有17家券商收到超过18张员工违规炒股罚单。
违法炒股3年,获利66.76万
根据证监会处罚决定书,金佳音出生于1984年9月,2017年3月7日入职东北证券上海自营分公司,先后任研究经理、投资经理。
任职期间,金佳音控制使用“王某为”名下证券账户,交易“和邦生物”等26只股票,合计买入股票560.42万元,卖出股票626.35万元,扣除税费后实际获利66.76万元。
证监会认为,金佳音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控制他人账户并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中关于禁止从业人员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规定,构成“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违法行为。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以及刘某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没收金佳音违法所得66.76万元,并对其处以66.76万元罚款。
作为管理券商自营账户的投资经理,金佳音似乎很清楚证券从业人员不能炒股,从其选择账户的谨慎,转账的曲折及隐蔽中可窥知,但也并未能逃脱监管的认定。
其控制使用的“王某为”账户为2019年1月25日开立于招商证券,在2019年2月10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间,金佳音的妻子徐某婧共向“王某为”的三方存管银行卡转入15.7万元,通过现金的形式给“王某为”三方存管银行卡共存入48万元,金佳音本人名下银行账户仅向“王某为”的三方存管银行卡转入7万元。
证监会综合金佳音自认的手机号下单情况、相关当事人情况说明、银证转账流水等证据,认定“王某为”招商证券账户开户以来,金佳音实际控制并使用“王某为”账户进行证券交易,相关盈利归属于金佳音。
不止配偶,父母、子女账户也要报备
违规炒股作为近来券商处罚案例的高发地,也是券商合规“顽疾”。近期,监管正进一步规范细化从业者行为。
根据2022年2月18日颁布、4月1日正式施行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不止配偶,证券从业人员的父母、子女等利害关系人也要进行证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除外)和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的报备。
过往案例中,除了利用配偶账户与父母账户外,控制他人账户炒股则是从业人员意图逃避监管而选择的更为隐蔽的方式。今年以来,自营、资管投资经理违规炒股案例也频频爆出。
11月14日,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公布的一则数年前的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例。涉案主角郭兆纲为财达证券前员工,先后担任研究发展中心研究员、投资部投资经理。2011年7月18日至2018年1月30日,郭兆纲使用电脑和手机,与其妹郭某霞共同操作“郭某霞”证券账户,共交易股票75只,成交金额1.06亿元,盈利72.36万元。
作为证券从业人员,郭兆刚于2019年先后收到了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的监管罚单,证监会没收郭兆刚违法所得72.36万元,并处以217.08万元罚款;此外,也对郭兆纲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除此之外,裁判文书网还公布了2013年1月至2018年1月期间,郭兆纲利用职务便利,趋同交易1.6亿元,非法获利23873.73元的两项判决,一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二是扣押在案的123873.73元中的23873.73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余款10万元折抵罚金。
9月6日,证监会发布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任民生证券投资交易部投资经理、方正资管投资部投资经理兼权益研究负责人孔典熠,在2019年4月8日至2020年3月19日、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5月20日期间,因控制使用亲友账户进行股票交易,不仅亏损1.3万,还被罚20万。
6月29日,海通资管前任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刘某,因违规炒股合计罚没金额高达1.09亿,刷新近年个人罚金“纪录”,且刑事审判中尚未判决。长达七年“顶风作案”,委托下单24623笔,累计交易金额达146.82亿,盈利5463.87万。上海证监局责令刘某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刘某违法所得5463.87万,并对刘某处以5463.87万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