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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兜底,违规从事客户招揽,国融证券营业部被“双罚”

来源:财联社 作者:杨卉 2022-12-22 1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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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承诺兜底,违规从事客户招揽,国融证券营业部被“双罚”)

财联社12月22日讯(记者 杨卉)临近年末,监管对分支机构合规展业要求更加细化。12月21日,贵州证监局同日披露三张罚单,均指向证券从业人员违规展业。

因营业部经纪人违规招揽客户、非本人开户、指示基金交易、承诺投资收益等不规范执业行为,国融证券贵阳永安寺街证券营业部及经纪人被“双罚”。

根据易董数据,年内券商经纪业务违规罚单累计达到77张,涉及近29家券商,违规问题依然普遍存在。

不规范执业,国融证券营业部被双罚

12月21日,贵州证监局连续下发三张罚单。其中,国融证券贵阳永安寺街证券营业部证券经纪人存在委托他人从事客户招揽、将开户二维码交由他人协助开户,并要求账户持有方按指示进行基金交易,承诺承担投资损失的行为而被监管处罚。

贵州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三条和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并反映出营业部合规管理不到位,未能严格规范证券经纪人的执业行为。

根据《合规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贵州证监局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营业部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人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证券经纪人执业行为的管理,并于2023年1月20日前向贵州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除此之外,该营业部证券经纪人吴波与时任证券从业人员罗均强,同样因存在委托他人从事客户招揽,并要求账户持有方按指示进行基金交易,承诺承担投资损失的行为而同时被罚。

因两从业人员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2020年修订)》第十二条第三项和第八项规定,根据《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要求,贵州证监局同时对两人出具警示函。

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三项和第八项规定,证券经纪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不得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年内券商经纪业务违规罚单累计达到77张,证券经纪业务依然是证券业务违规的“高发地”,近年来监管对于从业人员及分支机构的监管更为关注,对于证券经纪人这一群体相关处罚的披露也让券商分支机构的相关合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为细化的要求。

证券经纪人作为证券从业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整体处于缩减趋势中,但对于“兼职”经纪人这一从业群体的管理问题也值得各券商进一步重视。根据中证协12月21日数据,全行业共有注册证券经纪人46436名,在355171名从业人员中占比13.07%,相较去年同期已减少近1万名。

年内多次被处罚

国融证券成立于2002年4月24日,曾用名日信证券,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注册资本17.83亿,北京长安投资集团为控股股东持有其70.61%的股权,长安投资80%的股权为侯守法持有。主要业务范围包括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证券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根据中证协数据,2019-2021年,国融证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0.68亿元、8.97亿元、12.68亿元,分别排67、72、65名;净利润分别为0.3亿元、0.98亿元、3.06亿元,分别排85、78、64名,均居于行业中下游水平。

投行业务是其重点业务,其2021年投行业务收入3.53亿,排名45名,承销保荐业务收入2.47亿,排名49名。股票主承销佣金收入1.05亿元,排名43位,债券主承销佣金收入1.15亿元,排名45位,财顾业务收入1.07亿元,排行第20位。完成新三板挂牌数量居于行业前列,差异化竞争优势已有所显现。

根据国融证券2021年年报,得益于其投行业务的突破,其营业利润创历史新高,合并净利润3.11亿元,同比增长209.72%。

但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2021年券商分类结果显示,国融证券2021年评级较之前下降一级为BB级。

除今年内两次经纪业务违规外,国融证券还在今年6月因财务顾问业务受到监管处罚。

6月10日,国融证券因在担任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出售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过程中,未对标的资产的收入、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审慎核查而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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