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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女三人以私募之名,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实,卓汇基金四大违规行为浮出水面

来源:财联社 作者:封其娟 2022-12-13 2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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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父女三人以私募之名,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实,卓汇基金四大违规行为浮出水面)

财联社12月13日讯(记者 封其娟)私募监管趋严,违规乱象正被加速出清。成立9年的私募卓汇基金,上半年已被中基协注销、高管也遭处罚。到了年底,当地监管局再度悉数卓汇基金多项违规行为,并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12月13日,河北监管局先后向卓汇基金及段树军等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

河北监管局要求卓汇基金责令整改,并对该私募及涉事的5位高管均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需缴纳共计18万元罚款。这其中,段树军同段科然、段科兴分别为父子、父女关系,实际控制卓汇基金,组织实施违法行为。由于违法情节严重,监管局决定对段树军父女三人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处罚决定书,卓汇基金所涉违法违规事实有四项:一是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个人募集资金;二是向不特定宣传对象宣传推介私募产品;三是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承诺最低收益;四是挪用基金财产。

在此之前,中基协已查出卓汇基金存在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未及时向协会报送信息、不符合持续展业要求三项违规行为。今年4月,中基协正式取消卓汇基金的会员资格,撤销其管理人登记,包括段科兴在内的2位高管被取消基金从业资格,加入黑名单,期限为五年。5月24日,卓汇基金正式被中基协注销。

中基协3月便指出,卓汇基金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其在协会登记的办公地已被公安机关查封。经与河北监管局了解,段科然、段科兴以及卓汇基金法人曹晓青已被当地公安机关控制。

根据中基协数据,截至12月13日,已被注销的私募基金共计2160家,主动注销和协会注销的私募基金分别有832家和1320家。整体来看,年内注销的私募证券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及创投基金分别有539家、1376家。

父女三人主导四项违法行为

经河北监管局披露,卓汇基金及相关人员涉嫌四项违法违规事实:

一是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个人募集资金。卓汇基金在销售卓汇财富3号资产管理计划产品时,对于投资额不足100万元的投资者,安排其通过与他人签订《委托投资协议》,以“代为投资”的方式购买私募基金产品。

二是向不特定宣传对象宣传推介私募产品。卓汇基金在销售私募基金产品时,通过人传人、腾讯视频等公众传播媒体,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产品。

三是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承诺最低收益。卓汇基金在销售卓汇财富3号资产管理计划产品时,通过与投资者签订《补充协议》、《委托投资协议》等方式,以到期“补足差额”为名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并承诺给予最低收益。

四是挪用基金财产。卓汇基金作为卓汇财富3号资产管理计划和卓汇—华商混合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合同关于“除资金转出到证券、期货保证金账户外,不得转出到资金募集账户以外的银行账户”的约定,擅自将募集资金划转至基金管理人及关联人账户,累计净转出金额3.80亿元。

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段树军虽然不是公司登记股东,也未在公司任职,但资金募集及使用、交易指令由段树军决定,是卓汇基金运营的总决策人;段科然作为公司股东,同时负责具体执行交易决策;段科兴作为公司股东,同时负责管理基金财务。以上三人为父子、父女关系,实际控制卓汇基金,组织实施上述违法行为,是对卓汇基金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此外,刘民英作为卓汇基金市场部负责人,实际参与上述第一、二、三项违法行为,是卓汇基金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曹晓青作为卓汇基金法定代表人,应当对公司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是卓汇基金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河北监管局决定:

一、对卓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罚款;

二、对卓汇基金实际控制人段树军、股东、交易部经理段科然、股东、财务负责人段科兴、市场部经理刘民英、法定代表人曹晓青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三万元罚款。

市场禁入决定书指出,段树军、段科然、段科兴控制卓汇基金,组织实施上述重大违法行为,违法情节严重。因此,河北监管局决定对段树军、段科然、段科兴分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这三人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5月已被注销,两位高管被“拉黑”5年

卓汇基金成立与2013年10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根据天眼查工商变更记录,2017年卓汇基金由段科然、段科兴分别持股70%、30%。此前资料显示,该私募管理规模在0-5亿元。

另外,卓汇基金对外投资了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中北联合基金,共计持股39%。就在2020年,卓汇基金与中北联合基金另一股东南京宁沭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因股东出资纠纷对薄公堂。2021年、2022年,卓汇基金又两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公司。

中基协官网显示,卓汇基金已被注销,注销时间为今年5月24日。注销时已经清算的产品有20只,除了1只基金专户产品外,其余都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同时,注销时未在中基协系统提交清算的产品共计4只。其中包括了涉嫌违法违规的卓汇财富3号资产管理计划和卓汇-华商混合基金,分别于2015年12月、2016年2月备案,但中基协官网并未显示托管人名称。

早在3月4日,卓汇基金便收到中基协下发的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并被告知将取消卓汇基金的会员资格,撤销其管理人登记。

曹晓青、段科兴作为公司登记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协会决定取消曹晓青和段科兴的基金从业资格,加入黑名单,期限为五年。

到了4月19日,卓汇基金正式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纪律处分决定书指出,卓汇基金及相关人员存在三大违规事实:

一是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其一,协会接到投诉信息显示,卓汇基金与投资者签订购买合同的当日,还签署了补充协议且承诺兑付投资者本金及6%、12%的年化收益。其二,2017年6月,投资者柳某与卓汇基金签订《卓汇华商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认购101万元,该基金于2018年6月触及止损线,依约定进行清盘操作,柳某取回清算资产63.4万元,产生亏损37.6万元。后经双方协商一致,2018年8月,卓汇基金与柳某签订《卓汇-华商混合基金基金合同》《卓汇-华商混合基金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卓汇基金将柳某的亏损37.6万元补偿给柳某,并与柳某赎回的金额63.4万元共101万元用于购买卓汇-华商混合基金。卓汇基金按照年化20%的标准向柳某每月支付固定收益,并承诺保本。卓汇基金自2018年8月起每月按照合同约定向柳某支付固定收益直至2020年3月。

二是未及时向协会报送信息。卓汇基金未按要求按时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未向协会报送多只私募产品的月报、季报及年报,更新机构从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信息。

三是不符合持续展业要求。经查,卓汇基金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其在协会登记的办公地已被公安机关查封。此外,协会无法通过机构在协会登记的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及机构备用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与机构取得联系。

彼时,中基协经与河北监管局了解,卓汇基金曹晓青、段科然和段科兴已被当地公安机关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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