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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缠身,宏信证券年内三次因内控问题被罚,债券承销牵涉出哪些问题?

来源:财联社 作者:杨卉 2022-11-29 2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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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麻烦缠身,宏信证券年内三次因内控问题被罚,债券承销牵涉出哪些问题?)

财联社11月29日讯(记者 杨卉)11月29日,四川证监局发布了对宏信证券的罚单,这已是宏信证券本月的第二张罚单,也是宏信证券本年度第三次因内部控制问题受到监管处罚,并被市场关注。

作为注册地在四川的券商,除常规经纪业务外,资管和投行业务是的重要收入来源,投行业务中,2021年债券承销业务收入达到6202万元,对利润贡献显著。

合规问题屡受监管处罚,大股东四川信托因自身经营问题筹划转让所持股权,内外交困下,宏信证券将走向何方?

年内已因合规问题三次被罚

经查,宏信证券存在债券承销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个别项目尽职调查、风险揭示不充分;受托管理责任履行不到位,个别项目主营业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核查不足等问题。

因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五十二条,及《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三条、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宏信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这也是今年以来,宏信证券收到的第三张罚单。

回顾前两次处罚,也同样“祸起”内部控制漏洞。

2022年01月10日,在四川证监局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中,指出宏信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风险监测系统未覆盖操作风险、声誉风险,且对其他各类风险的监测未集成在一个风险管理系统中;二是风险管理系统有效性不足,企业风险管理平台存在未处理的预警信息,公司也未及时对预警阈值进行评估和完善;三是压力测试机制有待健全,未进行多情景设置;四是公司风险指标体系中未包含风险容忍度,未实现对市场风险主要风控指标的逐日监控。

四川证监局责令宏信证券进行改正,并要求其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90日内,就上述事项整改落实情况提交书面报告。业务整改情况不及预期,宏信证券于2022年11月再次被四川证监局处罚,并就内部控制提出了新的问题。

2022年11月8日,四川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宏信证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指出宏信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控股股东、第八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不符合《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的情况;二是“三会一层”存在运作不规范的情形;三是部分关联方认定和管理不到位;四是公司内部控制、合规管理有效性不足,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制度不健全且执行不到位。

基于上述问题,四川证监局要求宏信证券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

宏信证券主要展业在西南

宏信证券前身为和兴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四川省的6家信托投资机构剥离证券资产合并成立。2012年11月,经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更名为宏信证券。

宏信证券现有股东12家,公司前三大股东分别为:四川信托(占总股本的60.376%)、凉山州发展集团(占9.589%)、南充市国投(占6.705%)。

根据宏信证券财报,2021年底公司共设有10家分公司及38家证券营业部。营业部具体分布为:北京2家;上海2家;成都6家;西昌2家;乐山、泸州、南充、德阳、峨眉、广安、绵阳、江油、内江、绵竹、眉山、遂宁、马尔康、攀枝花、宜宾、广州、沈阳、大连、常州、丹东、深圳、西安、武汉、重庆、中山、绍兴各1家。

整体来看,除少量国内主要城市布局外,宏信证券大部分经营场所位于西南地区,这也是其开展业务的主要区域。

据中证协数据,2021年宏信证券总资产约84亿元,营业收入6.03亿元,均排名第86位;净利润0.94亿元,排名第84位;经纪业务收入3.13亿元,排名第69位,承销与保荐业务收入0.66亿元,排名第77位,总体处于行业中下水平。

实控人暴雷,监管从严

内部控制不足,公司经营业务连连暴露问题,似乎与近期麻烦缠身的大股东四川信托有所关联。四川证监局在11月8日的罚单中也着重提到,公司控股股东、第八大股东、实控人存在不符合《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的情况。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第一大股东四川信托与第八大股东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该两家公司均为民营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均为国有股东。

两家公司持股比例合计达到63.096%,公司实控人为刘沧龙。自2020年下半年屡次出现信托延期兑付,“暴雷”以来,四川信托及其实际控制人刘沧龙均一直处于各种风波中。

2021年3月,四川信托因涉及公司治理不健全、违规开展固有贷款及信托业务、资金流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开展固有贷款业务等13项问题,被四川银保监局罚款3490万元。

2021年6月,四川信托股东宏达股份公告称,实际控制人刘沧龙因涉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被成都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2022年3月,四川银保监局再对四川信托实控人刘沧龙及原董事长、总裁、副总裁等17人开出罚单,罚款金额合计785万元。其中,刘沧龙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原董事长牟跃被取消董事任职资格5年、警告及罚款120万元,原总裁刘景峰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10年、警告及罚款156万元。

风雨飘摇之下,四川信托也曾设想通过出售宏信证券股权,期望通过处置证券公司股权这一部分相对优质的资产来回收资金。

根据宏信证券披露,四川信托持有的全部股份均已于2019年3月质押给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除质押外,四川信托持有的股权还被海口农商行、安徽歙县农商行、眉山农商行、广州农商行等10家金融机构或自然人轮候查封冻结。四川宏达持有的股权同样处在查封冻结情况。

实控人债务问题不断恶化的情况下,宏信证券的股权转让事宜也显得困难重重,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为避免被实控人危机传导影响,从严监管宏信证券也是必然趋势。

今年以来,宏信证券不断因为内部控制问题被处罚,所暴露的问题已不容忽视,应根据监管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完善内部管理,加强风险控制,提升合规内控和风险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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