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同达创业及有关责任人被予以通报批评)
9月19日晚间,上交所披露关于对同达创业(600647)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事出何因?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这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有关。
经上交所查明,2022年3月26日,公司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称,公司对建材贸易业务商业模式重新进行了检查,并对照收入准则重新判断公司在交易中的身份,认为公司获得的商品法定所有权具有瞬时性、过渡性特征,表明公司很可能并未真正取得商品控制权,在建材贸易中很可能属于代理人。为了更严谨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对建材贸易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列报项目进行更正。
至2022年5月28日,公司继续披露非经常性损益差错更正公告称,对非经常性损益的认定进行了重新评估。鉴于公司资产和资金规模较小的实际情况,以及投资行为具有的周期长、资金投入大、市场机会复杂多变等特点,公司投资业务的具体投资类型具有不稳定性和非连续性,公司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ETF、国债逆回购项目兼具理财属性。经谨慎研究和判断,公司将对宁波通力仁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投资产生的相关收益由经常性损益项目调整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并按要求对2019-2021年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信息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决定书指出,上述财务数据差错更正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调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217.73万元,占更正后金额的125.38%;2020年年度报告调减营业收入22819.29万元,更正后营业收入为1099.95万元,调减营业成本22819.29万元,更正后营业成本为134.56万元,调减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415.96万元,占更正后金额的202.62%;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调减营业收入31106.98万元,更正后营业收入为2677.72万元,调减营业成本31106.98万元,更正后营业成本为556.27万元,调减扣非后归母净利润315.52万元,占更正后金额的763.97%。
责任认定方面,上交所认为,定期报告是投资者关注的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及投资者决策产生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财务数据进行客观、谨慎的核算并披露。但公司未恰当选择收入确认方法,也未谨慎判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导致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同时,上交所指出,公司时任董事长牟柏强、刘社梅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俊鹏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事项的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薛玉宝作为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且实际分工上与总经理共同商议财务相关决策及日常审计财务工作,均未勤勉尽责,应对任期内公司的违规行为负责。
基于此,上交所对同达创业及时任董事长牟柏强、刘社梅,时任总经理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俊鹏,时任董事会秘书薛玉宝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