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建投刘乃生: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成效显著,投行要彻底转变执业理念,从“可批性”向“可投性”转变)
财联社8月30 日讯(记者 林坚)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以来,越来越多企业在这里圆旧梦、创新梦。截至2022年7月末,创业板累计新增上市公司339家,占创业板开板14年上市公司总家数的28.83%,合计完成首发募集资金3114亿元,占创业板开板14年首发募集资金总额的41.57%。
创业板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上市公司的不断圆梦,离不开中介机构“靠前发力”,尤其是证券机构。券商积极发挥把关责任,为注册制改革提供良好的环境基础。
数据显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以来,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上市公司31家,实现融资额共计535.19亿元,新增保荐上市企业市值约5310亿元,均居市场首位。
缘何投行集中向创业板推荐企业?创业板对IPO企业的吸引力体现在哪些方面?中信建投证券执委委员、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主任刘乃生近期在受访时谈及了公司对这一现象的理解与看法,在其看来,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在制度设置方面具有较高的包容性,创业板审核流程公开化、审核标准透明化、发行定价市场化,对拟上市企业的吸引力较强。
刘乃生认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以来,新增上市公司创新活力更强,增长潜力更大,上市公司质量得到显著提升,注册制改革预期基本实现。总结过往两年的经验,最重要的就是坚定市场化改革的决心不动摇,坚守创业板“三创四新”的市场定位不动摇,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审核理念不动摇。
更加包容、更加透明,注册制改革将发行定价权交给市场
创业板随着改革的进程,板块吸引力持续提升,在受访过程中,刘乃生具体解析了原因。
他表示,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中,创业板主要面向成长型中小企业,而注册制改革过程中,创业板在坚持“三创”“四新”定位的前提下,保持较强的行业包容性,明确除未实现“四新”融合发展的负面清单行业外,其余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的创新创业企业均可以申报。此外,创业板设立多元化上市标准,简化发行条件,板块覆盖面进一步提升。
除了包容性的稳步拓宽,在刘乃生看来,在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坚持“开门办审核”的理念下,审核透明度和审核效率大幅提升,还使拟上市企业对于上市审核的预期性更加明确。他以中信建投证券保荐的清研环境、申菱环境为例做了解释。
据介绍,这两家企业分别用时350天、369天就完成了申报到发行上市全流程,企业上市时间成本明显降低。
在受访的过程中,刘乃生还提出,IPO发行阶段的市场化改革,真正将发行定价权交给了市场,优质企业能够获得市场溢价进而为企业发展筹集更多资金,这是不可忽视的吸引力所在。
他表示,注册制改革以来,新上市公司平均发行市盈率达到35.54倍,较改革前明显提升。从上市后股价表现来看,截至2022年7月末,新上市企业市盈率中位数为40.56倍,明显高于存量上市公司34.22倍的中位数水平。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在中信建投证券保荐的企业中,不乏行业或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
金龙鱼是中国小包装食用油行业的开创者、国内农产品和食品加工行业龙头,是创业板注册制施行以来IPO募资金额最大、新增上市公司中市值最大的公司;
迪阿股份是新零售行业的优秀代表,也是当年广东省募资金额最大的IPO项目;
三元生物是全球赤藓糖醇行业龙头,也是山东省历史上募资规模最大的创业板IPO项目;
软通动力是国内领先的软件与数字技术服务商,也是一家成功回归A股的中概股企业;
华润材料是全球聚酯材料的领军企业,是中信建投证券长期服务华润集团等央企客户的典型案例;
江波龙是国内领先的半导体存储产品企业等等。
“当然,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后吸引众多企业申报,根本原因还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经济总体呈现出的强大韧性和创新活力,为资本市场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优质后备上市资源。” 刘乃生说。
投行既要做到“保”又要实现“荐”,全面提升执业质量
面对如此之多的上市公司,面对如此丰富的创新色彩的产业,财联社记者注意到,深交所积极完善中介机构监管长效机制。
注册制改革以来,深交所进一步强化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责任,明确保荐机构在公司出现股价严重异常波动、日常经营面临重大风险时的关注核查义务,以及对涉嫌造假、资金占用等重大违规行为的现场核查义务。增加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财务顾问和主办人对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的要求,充分发挥“看门人”作用。
数据显示,注册制改革以来,对12家次中介机构、53名涉事从业人员予以纪律处分或发出监管函,督促归位尽责,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围绕中介机构的职责,以及投行除了做到保,如何做到荐,实现企业、中介机构和投资者的多方共赢,刘乃生也分享了自己看法。在他看来,面对注册制改革的新形势,投行应围绕保荐、定价、承销等核心流程提升全链条业务能力和执业质量,做到既“保”又“荐”。
这不仅需要投行一如既往地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审核理念,严格执行尽职调查工作并督促企业规范整改,积极帮助拟上市企业固本培基,围绕高质量信息披露这一核心,切实履行资本市场“看门人”职责,为资本市场把好“入口关”;更需要投行牢记“国之大者”,深刻理解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新发展理念,沿着国家战略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方向挖掘培育项目。
与此同时,投行要彻底转变执业理念,实现从“可批性”向“可投性”的转变,在充分尽调和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要求的基础上,提炼发行人的投资亮点,努力向市场和投资者推荐优质企业,讲好逻辑与深度兼备的投资故事,在企业与投资者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
他表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两年来,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改革的亲历者与实践者,一以贯之地坚持质量优先的发展理念,通过独立、专业、扎实的保荐承销工作,服务众多优秀企业登陆创业板,并借助创业板进一步发展壮大。
“比如世界领先的动力电池龙头宁德时代,就是中信建投证券助力企业借助创业板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典型案例。在成功保荐宁德时代在创业板上市后,我们抓住注册制改革的机遇,先后助力宁德时代注册完成197亿元和450亿元股票非公开发行,创下创业板历史上融资规模最大的再融资项目纪录,有力响应和支持了国家“双碳”发展战略。”刘乃生说。
中信建投建言:创新判断标准需提升,择机放开创业板第三套上市标准
可以说,作为资本市场“增量+存量”同步推进的改革,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实施两年来,以多元、包容的发行上市条件吸引了大批成长型创新型企业登陆资本市场,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也为全市场注册制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刘乃生表示,随着注册制改革逐渐步入深水区,中信建投坚信创业板注册制将不断优化完善,在服务实体经济和创新创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了创业板注册制发挥更大作用,中信建投也提出了三大建议。
一是建议尽快研究完善创业板“三创四新”的判断标准,以便申报企业和保荐机构准确把握创业板定位,从源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二是进一步探索更具灵活性和包容度的审核机制,择机放开创业板第三套上市标准,允许尚未盈利企业上市,使得更多不同类型及发展阶段的成长型创新企业享受创业板改革的制度红利。
三是加强宣传优秀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为市场树立学习榜样和借鉴案例,积极引导形成良性循环的市场生态环境。作为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也将一如既往地积极参与创业板的改革和发展,努力为资本市场推荐更多优秀的企业,助力优秀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