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司法拍卖+表决权委托 ST联建迎来新东家)
8月10日晚,ST联建(300269)公告称,ST联建收到南峰投资发来的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南峰投资已缴纳前述司法变卖所需的全部款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裁定被执行人刘虎军、熊瑾玉分别持有的5454.94万股、2910万股公司股票,归买受人南峰投资所有,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04%。
前述司法变卖,即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8月5日,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对ST联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刘虎军、熊瑾玉分别持有的5454.94万股、2910万股公司股票进行司法变卖,上述变卖事项如期举行,南峰投资于2022年7月30日以最高价竞得由刘虎军、熊瑾玉合计持有的8364.94万股ST联建股票。
与此同时,基于买受人南峰投资通过司法拍卖获得8364.94ST联建股票的事实(上述股票尚未完成过户),刘虎军及熊瑾玉为推进南峰投资进一步取得ST联建实际控制权,实现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目的并为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与南峰投资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对本次司法变卖股份过户完成后剩余持有的2826.3万股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召集权、参会权、提案权、质询和建议权等权利不可撤销地授权委托给南峰投资行使。
本次司法变卖事项过户完成后,《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即生效,南峰投资将成为ST联建第一大股东。公开资料显示,广东南峰成立于2012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为谭炜樑,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文化旅游项目投资、旅游项目开发等。
另外,公告还指出,南峰投资有明确计划对ST联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必要调整,从而保证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此外,根据公司现有股东持股情况,本次过户完成后,除南峰投资外,公司单一持股5%以上的股东仅有何吉伦一人,且何吉伦先生因股票质押逾期事项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司法裁定强制执行。
因此,在本次司法变卖股份完成过户后,南峰投资拥有ST联建表决权的比例为20.12%,其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南峰投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谭炜樑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南峰投资将通过自身资源及资金优势,推动上市公司各项业务高质量的发展,为上市公司提供合理有效的支持,助力上市公司长远发展。
资料显示,今年5月,ST联建曾发布公告称,因质押融资逾期事项,相关债权人向法院提请司法诉讼,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刘虎军、熊瑾玉合计所持8364.94万股公司股份将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司法拍卖。而在此之前,二人所持股份多次流拍。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最新执行裁定书显示:2022年7月30日,被执行人刘虎军、熊瑾玉持有的股票由广东南峰竞得,成交价格为2.15亿元,买受人已交纳相关款项。
此前披露的业绩预告显示,ST联建预计2022年上半年亏损3500万元–5200万元,上年同期盈利7236.43万元。报告期内,受疫情反复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公司业务订单未达预期,规模化效应未能充分体现,导致经营利润无法覆盖短期借款所产生的利息。造成亏损的原因主要系银行短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所形成的财务费用以及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