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益丰药房旗下子公司一门店“未按要求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被警告)
中国网财经7月12日讯(记者 顾凡)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益丰药房(603939.SH)旗下上海益丰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浦东西门路店因“未按要求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被警告。
通报显示,上海益丰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浦东西门路店有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021年6月份在某电商平台开设店铺“益丰大药房(上海浦东西门路店)”,网络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
该门店某电商平台店铺“益丰大药房(上海浦东西门路店)”在“平安复工”产品栏下销售“东方基因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INUAN]75%酒精卫生湿巾,东方基因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果维康]维生素C 泡腾片”等产品。东方基因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20223400359。属于三类医疗器械。该产品页面内没有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
通报称,该门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产品页面应当展示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相关展示信息应当画面清晰,容易辨识。其中,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的编号还应当以文本形式展示。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展示内容。”的规定,属于未按要求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行为。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该门店改正,并给与警告的行政处罚。
资料显示,上海益丰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21日,法定代表人高毅。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公司(“益丰药房”,603939.SH)是其持股93%大股东。益丰药房成立于2004年9月15日,法定代表人高毅;2015年2月17日,益丰药房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今年4月份,微信公众号“上海市场监管”公布3起利用社区团购发“疫情财”典型案例,其中,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湾店“线上卖油一桶77元涨到150元”,因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而被通报。
去年6月,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本区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2021年5月)”,其中,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保德路店、上海益丰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长临路一店因抽检“不达标”被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