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华楠医疗器械商贸公司擅自设立第二类医疗器械库房等 被罚没近69万元)
中国网财经7月6日讯(记者 顾凡)昨日,国家药监局公布第二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其中,河南华楠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及擅自设立第二类医疗器械库房,被罚没近69万元。
通报显示,2021年1月5日,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河南华楠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一处未经许可备案的医疗器械贮存场所查获大量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查,该企业经营的涉案一次性使用吸引连接管等第二类医疗器械货值金额608022.3元。该企业还未经许可从事一次性使用肝素帽、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包等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货值金额60196元,违法所得60196元。
通报称,该企业擅自设立库房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第五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处罚款25000元。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没收违法所得60196元,处货值金额10倍罚款601960元。
2022年4月2日,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0196元、罚款626960元的行政处罚。
资料显示,河南华楠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22日,法定代表人曹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