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万达电影:拟1元回购注销5135.63万股补偿股份)
2019 年,万达电影向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万达投资”)、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简称“莘县融智”)、林宁等 20 名交易对方发行3.17亿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万达影视95.77%股权,发行价格为33.2元/股。
万达投资、莘县融智和林宁共同作为业绩承诺补偿主体,承诺万达影视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7.63亿元、8.88亿元、10.69亿元、12.74亿元。
而实际上,受疫情影响,影院关停、票房下滑、影视拍摄及制作进度放缓、投资成本增加等多种因素叠加,万达影视2021年的扣非净利润为4.22亿元,远远不达预期。
万达电影在公告中坦言,2021 年以来,万达影视作为产业链上游影视制作与发行公司生产经营开始逐步恢复,努力经营创收,但由于疫情持续影响下电影行业整体形势发生了较大
变化,不确定性明显增加,短期内难以恢复至正常水平。
一方面,疫情冲击下大部分上映影片票房不及预期,部分影片被迫延期上映,另一方面疫情的不确定性导致影片投资成本有所增加,部分原计划 2020-2021 年投资拍摄的电影和电视剧也因为疫情、资金等原因而取消,对万达影视的整体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导致万达影视难以完成业绩承诺。
虽然万达影视2021年度经营业绩受到疫情反复较大影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但为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万达影视原股东仍然需要按照约定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应补偿金额17亿元,应补偿股份数量为5135.63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