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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花王控股股东被法院指定管理人 后者仍占用上市公司98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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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花王控股股东被法院指定管理人 后者仍占用上市公司9816万元)

5月31日晚间,ST花王(603007)披露有关控股股东被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公告显示,当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花王集团转发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下达的《决定书》。指定花王集团清算组担任花王集团的管理人。花王集团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

据了解,公司曾于4月29日公告华夏环宇申请对花王集团进行破产重整。花王集团的对外债务情况有多严重?在ST花王2021年年报中曾披露,经向控股股东核实,报告期末,花王集团共有17.57亿元债务存在逾期情况,其中4.56亿元为股票质押借款,13.01亿元为涉及诉讼债务。

并且,控股股东的债务问题也牵连到了上市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花王股份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余额为9654.79万元;经营性占用余额为应收账款1214.72万元及合同资产3670.58万元。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被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8日起将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从最新情况来看,5月31日公司称,2022年,花王集团已归还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合计2304.09万元,新增2021-2022年度应计利息611.74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资金占用余额为9816.04万元。

ST花王表示,控股股东花王集团的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回笼、通过纾困等方式获取借款、通过战略投资者获得资金支持等途径,截至目前,花王集团尚无切实可行的融资渠道,亦没有签署相关意向性协议和备忘录,存在占用资金无法及时归还的风险。

回看公司控股股东被法院指定管理人事宜,公司认为,上述重整申请已被法院受理并指定花王集团清算组担任花王集团管理人,花王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可能发生变化的风险。截至目前,花王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8.62%。

同时,ST花王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花王集团被申请破产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ST花王本身经营情况亦不乐观,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生态景观工程施工和生态景观设计。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6亿元,同比减少70.94%,实现扣非净利润-5.97亿元。4月29日,ST花王债权人王锁二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镇江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及预重整。5月25日,公司收到法院下达的《决定书》,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是否会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ST花王于5月26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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