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放大招!乘用车购置税减半预计带动200万辆增量

来源:财联社 作者:徐昊 2022-05-31 17:04: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放大招!乘用车购置税减半预计带动200万辆增量)

财联社5月31日讯(记者 徐昊)5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这是继国常会释放600亿元购置税优惠“大礼包”后,该政策的具体落实细则。“符合标准的车型购置税从10%下降到5%,力度超市场预期。”一位证券分析师对财联社记者表示。

之所以将购置税优惠标准定在2.0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在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看来,“2升排量车型是车市的黄金排量。近几年上市的新车主要集中于1.5升和2升车型。”乘联会数据显示,近年来新品乘用车主要集中于2.0升及以下排量,2021年占比达到了95%,2021年2.0升及以下排量新车销量达到了1772万辆。

崔东树分析认为,燃油车作为民生车型,对拉动消费、改善入门级消费群体的购车需要有重大的推动意义。“车购税优惠放宽到2.0升亦能惠及到换购群体,在2022年进入换车周期,如果这些消费群体有效的换车,就能够支撑车市的增量市场。”据此,乘联会预计购置税减半优惠政策将带动200万辆的增量。

对此天风证券也在近日的研报中表示,“2009年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至5%征收车辆购置税,2010年全年按照7.5%征收车辆购置税,对应2009/2010年乘用车销量同比增加52.9%/33.2%至1033.1万辆/1375.8万辆;2015年10月-2016年12月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重启5%车辆购置税,2017年全年按照7.5%征收车辆购置税,对应2016/2017年乘用车销量同比增加14.9%/1.4%至2437.7万辆/2471.8万辆。鉴于小排量乘用车的市场占比,我们预计此次购置税减免有望拉动2H22E近百万辆燃油车产销增量。”

除了购置税的减免,相关部门还推出了一系列的组合拳提振汽车消费市场。同日,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细化落实举措,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确保有关措施尽快落地见效,促进汽车市场持续稳定发展。重点是两方面:一是稳住增量,增加新车消费;二是盘活存量,扩大二手车流通。

商务部表示,在新车消费方面,指导汽车流通企业用好阶段性减征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扩大新车销售规模。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破除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积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支持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地区开展平行进口业务,完善平行进口汽车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在二手车流通方面,加快取消对二手车交易的不合理限制,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推动进一步取消限迁政策,促进二手车商品化、规模化流通,盘活汽车市场存量。

据财联社记者统计,商务部同日公布的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涉及26家车企的71款车型。其中,自主品牌占比超8成,达61款。长安汽车以8款位列第一,紧随其后的是东风集团的7款和比亚迪的6款。

同时,广东省、山东省、湖北省、江西省、上海市、深圳市、沈阳市、海口市、太原市、长春市等多地近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来刺激消费,当中包括放宽汽车限购、减征购置税、真金白银补贴、摇号抽奖等。其中,5月29日《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指出,大力促进汽车消费,年内新增非营业性客车牌照额度4万个,按照国家政策要求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2022年12月31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小客车,并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车10000元的财政补贴。

“今年原材料、油价持续上涨,持观望态度的消费者相比以往更多。在减征购置税细则出台之前,持币待购现象会加剧。但随着国家鼓励汽车消费一系列政策的落地,对持观望态度消费者的转化及潜在消费群体的刺激作用将更加明显。”吉利汽车集团高级副总裁林杰表示,“随着疫情影响逐步好转,加上政策的利好,汽车上下游产业链将加速复产复工,汽车产销量有望快速回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长安汽车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