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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异常交易监测不充分、分支机构被点名,国金证券吃罚单

来源:财联社 作者:封其娟 2022-05-28 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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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对异常交易监测不充分、分支机构被点名,国金证券吃罚单)

财联社5月28日讯 (记者 封其娟)因各类业务合规问题而受监管处罚,已成为证券行业较为普遍现象。5月27日,国金证券因合规问题收到罚单,深圳分公司及所辖营业部收到了来自深圳证监局下发的采取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书。具体表现在营业部存在合规人员兼任运营负责人、营销人员管理不到位、客户账户异常交易监测不充分等问题。

国金证券近年来因合规问题多次受到监管处罚,保荐业务更是成为“重灾区”,并在2021年集中体现。恰是这一年,中国证监会下调国金证券主体评级至A,前次评级为AA。

深圳分公司因合规问题吃罚单,此前多张合规罚单

深圳证监局在采取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书中表示,通过日常监管发现,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合规管理存在不足。该分公司及所辖深圳福田证券营业部存在合规人员兼任运营负责人、营销人员管理不到位、客户账户异常交易监测不充分等问题。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另外指出,深圳分公司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分公司及下辖营业部的合规管理,严格规范员工营销行为,强化客户账户异常交易监测,确保分支机构规范运营。

因合规问题,国金证券近年来多番受到监管层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中国证监会官网显示,就在过去的2021年,国金证券于共计收到4份来自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相关决定书。

2021年末,中国证监会指出,国金证券作为扬州日兴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销售回款、内部控制等事项的核查不充分,从而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对此,中国证监会认为国金证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公司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所在地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同年8月6日及3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对国金证券及李维嘉、李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书。两份决定书发布日期不同,但内容一致。

决定书中提到,经查发现,国金证券在保荐上海翼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对招股说明书披露发明专利数量不准确、注册申请文件披露发行人取得发明专利数量存在矛盾未予充分关注。由此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此外,作为参业股份推荐挂牌主办券商,国金证券未勤勉尽责,对挂牌公司重大合同等核查不充分,因而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2021年4月6日,证监会决定对国金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在决定书中指出,国金证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

值得注意的是,国金证券在公告《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公司分别在2017年2月、2017年8月、2018年1月收到了中国证券业协会下发的3份自律惩戒措施决定书。

这3份决定书分别对国金证券研究报告业务中的合规审查节点设置存在不足、债券业务中未完全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以及作为财务顾问对交易标的收入和客户核查不充分等问题采取了警示的自律管理。

涉及反洗钱与趋同交易遭罚

2021年5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报送的一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该公示表显示,国金证券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由此被罚款65万元。

此外,时任国金证券法务总监兼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仲晓阳、时任合规管理部总经理虞志海、时任国金证券财富管理委员会委员(反洗钱负责人)王丹分别被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罚款4.5万元、3.5万元及1万元。

其中,被罚最重的仲晓阳对国金证券上述两种违法违规行为均负有责任。虞志海、王丹则分别对国金证券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两种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同年4月20日,中国证监会两度发布对黄建雄禁入市场决定书。黄建雄此前供职于国金证券成都营业部。

作为证券从业人员,黄建雄在获取任职单位特定客户证券账户交易信息后,通过妻子李某1使用黄某权、李某1、李某2、唐某名下证券账户与客户趋同交易股票,其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违法行为。

因情节严重,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黄建雄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另外,责令黄建雄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308.14万元,并处以900万元罚款。

2020年11月,天津证监局下发了对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该决定书,曾于国金证券先后担任客户经理、项目经理的刘正义私下接受委托买卖证券构成了违法行为。经过刘正义的陈述、申辩,天津证监局决定对刘正义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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