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证券要闻 - 正文

证券业诚信标准出台,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诚信状况纳入行业执业声誉激励约束机制

来源:财联社 作者:成孟琦 2022-05-20 21:09: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证券业诚信标准出台,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诚信状况纳入行业执业声誉激励约束机制)

财联社5 月 20日讯(记者 成孟琦),诚信是每个市场主体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和价值指引,随着《证券行业诚信准则》在证券业协会官网发布,证券公司和员工的商业贿赂、恶性压价、虚假宣传、发表不当言论等行为将受到惩戒。

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职责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推进证券行业诚信建设,加强从业人员自律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行业诚信准则》与《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诚信守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诚信准则》定位为行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诚信自律行为的主动约束,共五章三十一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诚信基本义务。聚焦市场与投资者反响强烈的行业失信问题,紧扣与投资者信赖利益直接相关的行业行为准则,覆盖合规、守约、廉洁、诚信文化等不同领域的诚信要求,从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两个维度,对接受协会自律管理的行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面向投资者及行业、面向客户、面向监管和自律管理的不同义务提供指引。

二是压实机构管理责任。设专章规定机构的管理职责,要求机构应加强内部诚信管理的责任和机制,要求将诚信建设嵌入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和制度建设中,推动诚实守信成为行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三是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明确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诚信状况纳入执业声誉激励约束机制。

关键词一:《诚信准则》的适用范围

《诚信准则》定位为行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诚信自律行为的主动约束,共五章三十一条。适用于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评级机构等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诚信准则》涵盖的证券公司包括证券公司、其境内子公司会员以及接受协会自律管理的其他子公司;工作人员是指以机构名义开展业务的人员,包括与机构建立劳动关系的正式员工、与机构签署委托合同的经纪人、劳务派遣至机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客服人员等。中国证监会和协会相关规定中明确属于证券行业从业人员或者比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管理的人员,适用本准则。

关键词二:《诚信准则》的起草背景

《诚信准则》的起草,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证监会要求;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赋予协会的职责,及进一步丰富完善自律管理手段的体现。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出台了多项政策文件作出决策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提出,要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建立健全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建立会员信用记录。

新《证券法》在协会职责条款中,增加了协会应“组织开展证券行业诚信建设”的内容,对协会的自律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协会2015年修订发布的《诚信管理办法》,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对自律管理对象的诚信约束,为推动证券行业诚信建设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诚信管理办法》侧重于对行业诚信信息的管理,《准则》对市场主体的诚信行为规范作出制度化安排,完善诚信规则体系。

关键词三:《诚信准则》涵盖的基本义务

《诚信准则》的基本义务,分为:对投资者及行业的义务、对客户的义务,及配合监管及自律管理的义务。

《诚信准则》聚焦市场与投资者反响强烈的行业失信问题,紧扣与投资者信赖利益直接相关的行业行为准则,覆盖合规、守约、廉洁、诚信文化等不同领域的诚信要求,从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两个维度,对接受协会自律管理的行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面向投资者及行业、面向客户、面向监管和自律管理的不同义务提供指引。

关键词四:压实机构管理责任

《诚信守则》明确机构承担诚信文化建设、诚信从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机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诚信从业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设专章规定机构的管理职责,要求机构应加强内部诚信管理的责任和机制,要求将诚信建设嵌入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和制度建设中,推动诚实守信成为行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具体看来,机构应当加强诚信文化建设,每年开展覆盖全体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宣传活动,确保工作人员熟悉诚信从业的相关规定。需要指定专门的牵头部门对本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诚信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每年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关键词五: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诚信守则》明确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诚信状况纳入执业声誉激励约束机制。

协会将建立证券行业执业声誉激励约束机制,与证券行业诚信评估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诚信状况纳入执业声誉激励约束考量范畴;同时对机构的诚信状况进行评估。协会根据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诚信状况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机制,开展分类分层自律管理和提供服务。

中证协表示,下一步,将督促行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落实规则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统一相关声誉信息的录入采集标准,建设行业执业声誉归集展示平台,完善从业人员初始水平登记与持续执业记录并重的自律管理体系,强化行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诚信自律和声誉约束,促进行业形成尊崇信义、崇尚专业、忠实责任、珍惜声誉的内生机制,引导行业形成文化致远、专业致胜、责任至重、声誉至高的良性竞争,推动行业守正创新、高质量发展。

券商业资深人士王剑辉对财联社表示,本次发布《诚信守则》是金融行业治理整顿和监管走向精细化、常态化的又一标志。在监管层面,由行业组织来进行自律性监管是监管重要一环,也是一大支柱,证券业协会在这方面作用一向突出,监管措施集中体现证券行业的特点。因为证券行业的特殊性,包括业务同质化、相互之间关联的紧密度等,一家机构出问题,可能会导致对行业的诚信信心产生动摇,所以诚信方面的品牌管理更为重要。

《诚信守则》更多是强化证券行业相关公司的主体责任,由公司来发挥更多的自律性管理功能。王剑辉进一步解释道,未来资本市场还要在更大程度上走向开放和国际化,这也要求内部监管机制、管理机制、体系建设要相当地完备、基础要更为扎实。所以本次发布《诚信守则》也是为将来长期开放与国际化做准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