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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公司观察」电子烟将迎来更艰难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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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e公司观察」电子烟将迎来更艰难时刻)

国内两个城市,惠州和厦门,已经开始测试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未来国内电子烟批发都要通过这个统一平台进行。强监管将使得电子烟迎来更艰难时刻,带着镣铐的舞蹈一定不会轻松。

进入电子烟各个领域都需要主管部门许可,为了强制许可制度顺利实施,政府配套了诸多措施。

统一平台进行交易就是镣铐之一,法规规定10月1日全面施行统一平台交易,电子烟厂家上游的尼古丁(人工合成尼古丁禁止使用),电子烟下游的电子烟和雾化物销售都需求都通过统一平台交易。

市场主体买卖各方唯有在统一平台交易,才有合法性,这会促使所有各方在此平台衔接需求,如果不能在平台交易,就剔除出这个行业,统一平台方便控制,下一步推出税收方案时,也方便征税。平台的作用类似统购统销,全国一盘棋,有很强的计划经济特征。

镣铐之二,是电子烟税收加重,目前电子烟企业税收比较轻,我国电子烟生产大部门供出口,还有一定的出口退税,电子烟参照卷烟管理后,目前税收还没有变化,新的税收政策还需要时间制定,可以肯定比原来要重不少,如果税收过重的话,行业利润微薄,难以养活从业者,必定限制行业发展。

镣铐之三,是口味单一化。如果了解电子烟发展,就会明白口味是电子烟打开销路的杀招,相对于全球市场,中国电子烟市场一直启动较晚,封闭式小烟和口味多元化对市场启动做出了重要贡献,一旦限制口味,意味着目前超过90%的品种不能销售,品牌商只能回到烟草口味中下功夫,腿脚被捆绑。

镣铐之四,是从事电子烟批发企业的,必须持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意味着这个领域没有新进入者,国企掌握着这一渠道,上下游都要和传统专卖批发企业打交道,上游品牌企业必须把产品卖给烟草批发企业,下游地方零售店必须从烟草批发企业手中拿货,烟草批发企业扼住了整个行业的咽喉。

烟草部门的行政法规可以通过批发企业来实施,如果将来也学卷烟生产销售实行配额制,批发企业可以成为实施手段。批发企业是电子烟品牌完全无法控制的环节,也可能是将来拓展市场的壁垒之一。此外,批发企业的唯一性,也可能造成电子烟品牌经营者利润无法把控,在这个环节有可能失血过多。

镣铐之五,是设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县,由市、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内的电子烟监督管理工作。监管依靠的是地方烟草主管部门,不用新设部门,具有便利性,但地方烟草主管部门善于监管传统卷烟,如果按照卷烟的办法监管电子烟,对电子烟不利。

镣铐之六,是电子烟品牌企业拓展市场手段被缚,比如零售店不得排他性经营上市销售的电子烟产品,电子烟无法露出做广告,无法通过会展等进行商务拓展,都限制了品牌商的活动能力。

以上种种,相当于将电子烟和传统香烟拉回到一个赛道进行竞争,将本来有可能快速增长的电子烟摁了下来,监管政策之严厉超出行业预期。去年征求行业意见时,提出对电子烟监管说是要“参照”传统烟草,从业者还心存期许,认为要比卷烟轻松许多,如今唯一算是利好的,就是还给了存量企业一线机会,允许继续生存下去,从这个角度看,要比教培行业要幸运一点。

如今,全球烟草巨头都在布局发展电子烟,有一些激进者还计划用新型烟草来替代传统香烟。这次严监管之下,中国电子烟的前途将分外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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