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财联社时评】 连续六年财报有差错,这岂能没有影响?)
一家上市公司连续6年的财报都出现了差错,这种现象正常吗?
日前,特锐德发布公告称,公司因会计差错问题收到证监会青岛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在《警示函》中指出,特锐德董事长于德翔,时任总经理宋国峰、屈东明,总经理周君,财务负责人杜波对前期会计差错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上述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5月9日,特锐德董秘办相关人士回应媒体称,这份警示函对公司生产经营层面“没有影响”。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涉及的会计准则、编报规则比较复杂,加之公司面临的实际情况多样,偶尔在某个年度出现差错,是情有可原的。相比常被投资者诟病的财务造假,会计差错尽管与其有些相似,但还是存在本质区别。从动机来看,会计差错一般是无意行为,而像康美药业那样的造假行为则属于主观故意。从涉及范围来看,一般性的会计差错往往是计算错误、列报差错,而财务造假则涉及多个报表科目甚至整体财报都“改头换面”,对投资者造成的误导性极强,危害性极大。
从监管部门的表态来看,特锐德本次“乌龙”应是一般性的会计错误,没有上升到财务造假的层面。但尽管如此,笔者认为特锐德董秘办“没有影响”的回应也是不严肃的,这存在避重就轻的嫌疑,毕竟上市公司的会计差错并非小事,由此涉及的财务修正更需慎重。
公开信息显示,特锐德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第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前三季度的财务报表均出现会计差错,上述期间的调整事项对当期归母净利润影响金额分别为-2644.53万元、-8675.65万元、-2781.63万元、-2971.01万元、3129.8万元、584.72万元、1002.28万元、1262.17万元。以此计算,特锐德过去六年间累计多算了约1.1亿元净利润。
从数据来看,不仅1.1亿的总误差不是小数,单个年份中误差绝对值有的也比较大额。笔者认为,这种有误差的财务信息仍然会对市场造成误导,有损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另外会计差错导致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失真,损害其庄重性和严肃性,公司声誉不可能没有损失。一句“已修正完毕、不影响经营”轻轻带过,只能是自欺欺人罢了。
不管是何种原因,上市公司长期出现会计差错,一方面反映企业经营的态度有问题,另一方面则显示其内部治理、财务管理的能力有问题。笔者认为,特锐德有必要对财务人员加强培训或调整,认真检视与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并加以修订,还应对当事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罚。总之,信披无小事,董监高、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年审会计师等各方主体,都应当切实履行相应责任,协力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