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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全面答疑!涉及资本市场如何保值增值 人社部、证监会等四部门这样回应

来源:财联社 作者:王宏 2022-04-25 2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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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个人养老金全面答疑!涉及资本市场如何保值增值 人社部、证监会等四部门这样回应)

财联社4与25日讯(记者 王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政策吹风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多个部门共同答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表示,个人养老金与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共同组成了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表示,可以使一、二、三支柱间相互衔接,有利于合理统筹未来规划。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还指出,将抓紧出台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的相关制度规则,实现个人养老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个人养老金与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共同构成第三支柱

整体上看,李忠指出,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在这之前没有相应的制度安排。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日前国办正式印发文件,启动了这项政策的实施。

那么该如何理解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之间的特点与区别?

李忠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和基本养老保险不同,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强制实施,个人养老金由个人自愿参加。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共同缴费不同,个人养老金只由个人缴费。总体来看,个人养老金制度有着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以及市场化运营的特征。

李忠还强调,需要说明的是,个人养老金是国家关于第三支柱的制度性安排,这个制度性安排除了个人养老金之外,还有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这二者都是第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为何实行个人账户制?为何设置1.2万元缴费上限?

《意见》指出,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李忠指出,这是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核心,个人账户制度的选择是在综合考虑了我国国情和国际做法,经过反复研究明确的。

聂明隽则指出,养老保险把个人账户作为记载个人权益的载体,能够更加明确直观地体现个人权益归属,这也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特色。此外,参加人可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买一种还是买多种,都由个人在这个账户中来完成,不需要跑多个金融机构。

聂明隽还表示,第二、第三支柱都是补充养老保险性质,都实行个人账户制、市场化运营,随着“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不断发展,制度之间可以更加有机衔接、优化运行、相互促进。从个人来看,个人可以全面了解自己一、二、三支柱个人权益情况,有助于合理统筹安排未来养老的规划。

对于个人养老金每年1.2万元缴费上限的确定,聂明隽指出,一方面是结合第一、第二支柱的水平综合考虑,保持三个支柱合理的总养老金水平;另一方面要避免养老金水平差距过大,保持合理收入分配关系。“起步阶段是1.2万元,随着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再适时逐步提高缴费上限。”

资本市场如何服务个人养老金保值增值?

《意见》明确了参加人可以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存款储蓄、银行理财、商业保险、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业内对于个人养老金为资本市场提供增量资金充满了期待。

中金公司首席策略师、董事总经理王汉锋指出,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的人口基数较广。同时基于现行规定,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这意味着从远景来看,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规模有望突破万亿元以上。

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负责人林晓征也表示,从境外成熟经验看,个人养老金能够为居民养老提供更多的养老储备。同时,通过金融产品来参与资本市场,能够分享实体经济的发展红利。

那么资本市场将如何服务个人养老金的保值增值?

林晓征指出,证监会扎实推进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努力构建养老金等长期资金愿意来、留得住的市场环境,资本市场预期稳定性明显增强,市场生态和市场结构有序改善。此外,多年来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等各类长期基金,积极参与资本市场投资,同时也获得了良好的长期回报。

林晓征还指出,证监会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在人社部的统筹指导下,抓紧出台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的相关制度规则,完善行业基础设施平台,持续加强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管,着力推动提升管理人的投资管理能力和规范化运作水平,强化投资者保护,切实保障养老金投资运作安全规范,促进个人养老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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